cathy101012
一、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半年,經(jīng)單位考察合格。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 3 年,且近 3年的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 4 年,且近 4 年的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4、具備大學??茖W歷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 4 年,且近 4 年的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5、具備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的工程類碩士專業(yè)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 3 年,且近 3年的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
二、工程師職稱評定流程
首先報送申報資料(齊全的申報資料),由人社局進行條件審核。審核通過者材料入庫(不通過退回),參加水平能力測試,考試通過后由人社局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專家評審(評審會議),通過后辦理職稱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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