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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里邊包括取消質量專業(yè)人員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但并沒有提出取消資格考試,具體情況還需關注各省人事考試官網(wǎng)的通知公告。人力資源部通知: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原有職業(yè)資格可繼續(xù)作為聘任工程系列質量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依據(jù)。
參考文獻:《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fā) 〔2013〕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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