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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中保修期源自《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中的質量保修制度?!督ㄖā返诹l第二款中規(guī)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筑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guī)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缺陷責任期是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引入的一個概念,該文本第1條中表示,在工程移交發(fā)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產生的質量缺陷,承包人應承擔質量缺陷責任和保修義務。缺陷責任期屆滿,承包人仍應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擔保修義務。第1條第二款表示,缺陷責任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合同當事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但該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相關內容的表述可以知道,建設工程中保修期和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期屆滿并不意味保修期的結束,也不意味保修責任完結。而且這里的缺陷不包括承包人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違法行為造成的質量缺陷。因違法行為導致的質量缺陷是沒有責任期限的規(guī)定的,任何時候只要一經發(fā)現,就必須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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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第八條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第九條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fā)出保修通知。 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fā)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第十條 發(fā)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負責監(jiān)督。第十一條 保修完成后,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組織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的,建設單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單位保修,由原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第十三條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第十四條 在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铝星闆r不屬于本辦法規(guī)定的保修范圍: 一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限。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工程竣工驗收后,不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的; 二質量保修的內容、期限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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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兩者的具體區(qū)別如下: 1、保修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過這個保修期限則無義務實施保修; 2、缺陷責任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的工程產品發(fā)生質量缺陷后的修補預留的金額; 3、保修期:最低為兩年(水、電、裝修等),防水為5年,主體結構、基礎為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缺陷責任期:通常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具體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P藿鸬耐诉€時間,則為缺陷責任期滿后的14天內承包單位申請退還剩余的保修金(難免有發(fā)生缺陷修補支付的可能)?! ”P奁谠凇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令80號內均有規(guī)定; 缺陷責任期在 建質[2005]7號,最新的《標準文件》(九部委令56號)的合同通用條件內有。 【回答】學員suifengwudong78,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般是在缺陷責任期滿后退還。若是等到保修期結束后再退化的話,時間太長。比如說主體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合理的設計年限,不可能等到其保修期結束后再進行退還?! 飭栴}所屬科目:二級建造師——建設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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