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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主管部門收到申請資料后書面向建造師注冊單位核實勞動關系情況。如建造師注冊單位收到函件后配合辦理,則業(yè)務辦結;如建造師注冊單位有反對意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則要求建造師補充資料;如建造師注冊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反對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則予以強制變更(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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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只要在有效期滿且未進行延續(xù)注冊的情況下,注冊機關就會注銷注冊的,但實際操作中,如果建造師和所在單位不去主動去辦理注銷的話,一般不會被自動注銷。 注冊機關注銷二級建造師的原因主要依據是《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中的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詳細規(guī)定如下: 第十六條 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冊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失效: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ǘ┢赣脝挝槐坏蹁N營業(yè)執(zhí)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 ?。ㄎ澹┳杂行跐M且未延續(xù)注冊的; ?。┠挲g超過65周歲的; ?。ㄆ撸┧劳龌虿痪哂型耆袷滦袨槟芰Φ?; ?。ò耍┢渌麑е伦允У那樾巍! 〉谑邨l 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xù),收回注冊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作廢: (一)有本規(guī)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fā)生的; (二)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ㄈ┮婪ū坏蹁N注冊證書的; ?。ㄋ模┦艿叫淌绿幜P的; ?。ㄎ澹┓?、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越ㄔ鞄熡星翱钏星樾沃坏?,注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注冊機關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 《壗ㄔ鞄熑绫蛔N后如要繼續(xù)使用二級建造師,必須進行重新注冊,申請重新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越ㄔ鞄熤匦伦陨暾埍恚弧 。ǘ┵Y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ㄋ模┨峁┻_到繼續(xù)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更多二級建造師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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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中國建造師網站,點擊二級建造師注冊系統(tǒng),選擇省份后點擊進入,進入一二級建造師注冊系統(tǒng),點擊個人版登錄入口,在頁面右側“注冊建造師變更、增項、注銷等登錄入口”處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資格證書編號等,點擊登錄即可。登錄后,點擊左側目錄中“注銷注冊”選項,將相關信息填寫完畢后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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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這里是百度合作律師 您好 您好,這里是百度合作律師 提問 個人如何注銷二級建造師 回答 稍等一下,這邊正在處理您的消息 注銷流程如下: 一、受理、初審:主體是區(qū)(縣)住建委。初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注銷申請表》; 2.注冊證書原件及執(zhí)業(yè)印章; 3.符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第十六、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證明復印件。 初審標準: 1.提交網上信息; 2.復印件是否每一頁加蓋企業(yè)公章。初審時限:5個工作日。二、復審、備案注銷:復審主體是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行政綜合服務大廳人員資格窗口;備案注銷主體是注冊中心 復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注銷申請表》; 2、注冊證書原件及執(zhí)業(yè)印章; 3、符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第十六、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證明復印件。 復審標準: 1.查看復審材料是否齊全; 2.查看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yè)公章處是否加蓋齊全; 3.查看區(qū)(縣)住建委數據是否提交; 4.查看申請表中區(qū)(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備案注銷:材料移交注冊中心在網上備案注銷。完成時限:5個工作日。 感謝您的咨詢,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更多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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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到期個人可以注銷。 注銷注冊通過系統(tǒng)能做的有兩種方式:一是個人申請,企業(yè)版上報,或者企業(yè)通過系統(tǒng)直接報注銷。二是省級給直接注銷,已注冊人員僅代表是在本單位初始注冊成功人員,此人如果變更或注銷了,不影響已注冊人員的信息顯示。 二級建造師強制注銷流程如下: 1、建設主管部門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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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第十六條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冊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失效:(一)聘用單位破產的;(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五)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xù)注冊的;(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八)其他導致注冊失效的情形。第十七條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xù),收回注冊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作廢:(一)有本規(guī)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fā)生的;(二)依法被撤銷注冊的;(三)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四)受到刑事處罰的;(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注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注冊機關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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