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懶豬001
趙13先生
建造師原單位不配合調出,建造師可以辦理個人變更或者注銷。辦理流程如下:1、注冊系統(tǒng)個人申請變更點擊上報,選擇“逾期未調出”、辦理系統(tǒng)注銷時不需要操作(辦理此項業(yè)務不能存在其他在辦業(yè)務)。2、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至省廳,由建設廳代替原單位點擊調出(證明材料三選一:解聘證明、勞動仲裁、法院判決書),辦理此步驟時,建造師本人可以選擇現(xiàn)場提交或者選擇郵寄證明材料的方式。3、提供變更或注銷的申報材料,按照正常流程所需要的資料,其中申請表原單位未蓋章或者證章被扣留等情況用“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和“情況說明”來代替。二、辦理二級變更注冊(原單位扣證)的可以使用情況說明(建設主管部門蓋章)和遺失聲明代替注冊證書原件,勞動仲裁或者法院判決代替解聘證明,辦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