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薄荷兒
以舊換新銷售金銀首飾,按實際收到的不含稅價計算增值稅、消費稅。
(1)銷售時
借:庫存商品(或“在途物資”)——按舊首飾的作價記賬
庫存現金——實際收取的含稅價格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倒擠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17%
(2)計提消費稅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5%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5%
如果金銀首飾零售價為300元,舊首飾作價100元,收現金200元。會計分錄為:
銷售時:
借:庫存商品 100
庫存現金 ?2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70.94(200+100-29.0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9.06(200/(1+17%)×17%)
計提消費稅: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8.55 (200/(1+17%)×5%)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8.55
擴展資料:
舉個例子:
金店進行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活動,舊首飾作價3000元,新首飾零售價為5000元,實際收現金2000元,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yè)務,以實際收取的價款為基礎來計稅。
銷售時:
借:庫存商品 3000
庫存現金 2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709.4(3000+2000-290.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90.6[2000/(1+17%)×17%]
計提消費稅: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85.47[2000/(1+17%)×0.05]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85.47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后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yè)務合并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yè)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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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您舉個例子,您試著理解一下。金店進行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活動,舊首飾作價3000元,新首飾零售價為5000元,實際收現金2000元,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yè)務,以實際收取的價款為基礎來計稅。銷售時:借:庫存商品 3000庫存現金 20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709.4(3000+2000-290.6)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90.6[2000/(1+17%)×17%]計提消費稅: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85.47[2000/(1+17%)×0.05]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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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舊換新銷售金銀首飾,按實際收到的不含稅價計算增值稅、消費稅。(1)銷售時借:庫存商品(或“在途物資”)——按舊首飾的作價記賬庫存現金——實際收取的含稅價格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倒擠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17%(2)計提消費稅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5%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5%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金銀首飾除外),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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