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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東西見下面:準考證、考生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都已經(jīng)納入考生證明材料中,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另外,還要攜帶電子準考證,大家可以帶鉛筆、直尺、黑色或藍色的鋼筆、圓珠筆,監(jiān)考老師會在考前給大家分發(fā)草稿紙,方便考生作答。除考試必帶物品外,考生還可準備一些紙巾、文件袋等可用物品。此外還要注意不能攜帶與考試無關的通訊設備、電子設備、書本和飲料等進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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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會考試需要準備黑色中性筆、圓珠筆、鉛筆、直尺、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
考場注意事項:
1、用透明塑料袋裝好準考證,身份證,計算器,記號筆,鉛筆,鋼筆等可以帶進考場的東西。
2、要保持準考證的整潔,不可涂抹亂畫,考生一定要注意。
3、電子設備、書籍、紙張和考試無關的物品不可攜帶進入考場。
4、關于計算器可攜帶沒有存儲功能的科學計算器,為了避免有考場不讓攜帶計算器的情況,所以考生考前要練習一下電腦自帶的計算器功能。
擴展資料:
注冊會計師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正式對外發(fā)布考試成績后的30日內(nèi),如果考生本人認為所發(fā)布的成績與本人應取得的成績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憑成績單向報考地考辦提出成績核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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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協(xié)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考試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注冊會計師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規(guī)定 1.應考人員還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鉛筆、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 2.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 3.應考人員攜帶的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nèi)監(jiān)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4.考試開始30分鐘后,應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場。應考人員交卷退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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