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夕-琪
(1)服務提供者:社會工作者是向求助者提供服務的人,這里的服務既包括提供心理咨詢和意見咨詢,也包括提供物質幫助和勞務服務。還包括政策信息的提供。
(2)支持者:社會工作者面對求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務或幫助,也要鼓勵、支持受助者在可能的情況下自強自立,克服困難,自我決策,實現(xiàn)助人自助。因此,社會工作者應成為服務對象積極反應的支持者、鼓勵著,并應盡量創(chuàng)造條件使服務對象自立或自我發(fā)展。
(3)倡導者:在一定的情況下,當受助者必須采取新的行動才能有助于走出困境時,社會工作者應該向其倡導某種合理行為,并指導他們以使其成功。
(4)管理者:社會工作者應該對社會工作過程進行有效控制,同時,必須對于助人相關的諸多資源、信息進行協(xié)調、安排和管理,以實現(xiàn)該過程的高效率。
(5)資源爭取者:為了有效助人,社會工作者需要求助于政府有關部門、福利服務機構、志愿組織甚至廣大社會,爭取受助者所需要的資源,并將資源傳遞到受助者手中。
擴展資料:
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條件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合格,頒發(fā)人事部統(tǒng)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考試條件
----社會工作者四級報名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相關專業(yè)大專學歷,經社會工作者四級正規(guī)培訓達規(guī)定標準學時數(shù),并取得結業(yè)證書。
(3)1959年以前出生,獲得中專或同等學歷,連續(xù)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四級正規(guī)培訓達規(guī)定標準學時數(shù),并取得結業(yè)證書。
----社會工作者三級報名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學歷,連續(xù)從事社會工作2年以上。
(3)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連續(xù)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三級正規(guī)培訓達規(guī)定標準學時數(shù),并取得結業(yè)證書。
(4)取得社會工作者四級職業(yè)資格證書后,連續(xù)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三級正規(guī)培訓達規(guī)定標準學時數(shù),并取得結業(yè)證書。
----社會工作者二級報名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學歷,取得社會工作者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連續(xù)從事社會工作5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二級正規(guī)培訓達規(guī)定標準學時數(shù),并取得結業(yè)證書。
(3)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取得社會工作者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連續(xù)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二級正規(guī)培訓達規(guī)定標準學時數(shù),并取得結業(yè)證書。
----社會工作者一級報名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社會工作者二級職業(yè)資格證書后,連續(xù)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一級正規(guī)培訓達規(guī)定標準學時數(shù),并取得結業(yè)證書。
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yè)資格考試每年安排兩次鑒定,通過社會工作者考試鑒定合格頒發(fā)《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作為證明擁有社會工作職業(yè)資格的依據,在全國范圍內通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社會工作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
慕容詩月
社會工作者的角色問題
導語:社會工作是幫助困難群體、弱勢群體及廣大民眾解決困難和問題的職業(yè)。在分析這些困難和問題的成因時,社會工作者既重視服務對象個人方面的原因,也重視社會方面的原因。在個人方面有生理、心理、個人經驗、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在社會方面有家庭、社區(qū)、工作單位和社會制度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社會工作分析問題時的基本觀點是“人在環(huán)境之中”,認為人與社會環(huán)境是相互依存的。
在助人過程中,社會工作者可以提供直接服務、間接服務與合并服務。直接服務是社會工作者直接為服務對象提供的服務,間接服務是社會工作者借助于其他程序向其提供的幫助,合并服務包括直接服務和間接服務。
(1)社會工作者的直接服務角色
①服務提供者。社會工作者首先是向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人,這里的服務既包括提供物質幫助和勞務服務,也包括提供心理輔導,還包括政策信息的提供。由于社會工作 者首先面對的是有困難的人群,所以提供物質、勞務和心理方面的服務和幫助是社會工作者的首要職責,并希望這些服務能夠緩解他們的困難處境。社會工作者提供 的服務不是簡單的給予,而是在充分了解服務對象需要的基礎上提供的一種服務。這種服務是平等的,而不是基于憐憫和慈善。這種服務有時是社會工作者個人可以 解決的,在許多情況下要通過聯(lián)絡其他人或政府、服務機構才能實現(xiàn)。應該說明的是,社會工作者提供的不是簡單的體力勞動,而是復合型的服務,即它會賦予服務 以更多內容,通過這種服務盡量使受助者獲得更大的幫助。
②治療者。社會工作作為一種專業(yè),產生于對有困難、有問題的社會成員的困境診斷和治療,所以,治療者是社會工作者最主要的角色之一。這里的治療借用了醫(yī)學的概 念,但在內容上卻賦予了社會工作的含義,即當某些服務對象因貧困、離婚、吸毒和藥物依賴、犯罪和違法行為等原因,而使自己的行為發(fā)生偏離時,社會工作者就 要幫助服務對象發(fā)現(xiàn)自己行為的問題、重塑其行為,以及對他們的行為進行矯正,以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
③支持者。社會工作者面對服務對象(受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務或幫助,也要鼓勵其在可能的情況下自強自立、克服困難、自我決策,即“助人自助”。因此,社會 工作者應該成為服務對象積極反應的支持者、鼓勵者,并應盡量創(chuàng)造條件使服務對象自立或自我發(fā)展。這里的支持是在認真評估了服務對象的需要、能力和可能性的 基礎上做出的。支持者的角色并不是要放棄服務提供,而是要激發(fā)服務對象的能力和克服困難的信心,使二者良性互動,從而更好地、更有效地解決問題。在這里, 增強服務對象權能是社會工作者支持者角色的重要職責。
④關系協(xié)調者。人們之所以發(fā)生問題并成為社會工作的服務對象,常常是因為他與周圍的人和群體或社會組織沒能處理好關系,即他們的人際關系和社會關系失調。這種 情況在家庭、社區(qū)和工作單位中都會存在,不利于當事人的`生活和工作。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工作者就要扮演關系協(xié)調者的角色,幫助服務對象學習處理社會關系的 技巧,協(xié)助他們處理好與他人及環(huán)境的不和諧關系,并建立起協(xié)調關系。
⑤倡導者。倡導是社會工作者向服務對象提倡某種行為。在服務對象不知如何走出困境時,社會工作者應該成為服務對象采取某種行為的倡導者,即向服務對象倡導某種 合理行為,并指導他們成功。當然,這里的倡導不是不顧服務對象接受程度的強行推動,而是在認真評估了服務對象的能力和狀況,評價了社會工作者對他的支持和 效果的基礎上作出的。合適的倡導可以增強受助者的信心和勇氣。
(2)社會工作者的間接服務角色
①行政管理者。在社會工作過程中,社會工作者應該對該過程進行有效控制,即對助人過程中有一個科學的設計,并力圖使實際助人過程能合理、有效地開展。同時,社 會工作者要與助人相關的諸多資源、信息進行協(xié)調、安排和管理,以實現(xiàn)該過程的高效率。特別是不要出現(xiàn)意外。社會工作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對其進行科學的 管理,這種管理不但對調配多種資源的社會行政工作十分重要,而且對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qū)工作也同樣重要,因為后面這些服務活動也需要在評估的基礎上進 行活動設計,而照此實施就需要管理。
②資源籌措者。資源籌措者也叫資源連接者。社會工作者要解決服務對象的困難和問題就需要資源,這些資源包括物品、勞務服務等。這些資源有時社會工作者并不擁 有,為了有效幫助他人,社會工作者常常需要聯(lián)絡政府有關部門、福利服務機構的負責人或同事、志愿組織甚至廣大社會群體,向他們爭取服務對象所需要的資源, 并將它們傳遞到服務對象手中,以解決問題。為了服務的順利開展而爭取資源是社會工作者的重要責任,社會工作者應該有能力爭取到相關方面的支持,否則它們就 難以開展工作。
③政策影響者。社會工作者是在政策的范圍內開展工作的,社會工作本身也常常是在落實某些社會政策。一項符合實際的、及時的社會政策會解決許多問題。然而,我國 在某些方面還是缺乏社會政策的,有些社會政策也不完全有效。由于社會工作者直接接觸和進入政策執(zhí)行的實際過程,所以能夠發(fā)現(xiàn)某些社會政策的缺失。當社會工 作者在服務過程中發(fā)現(xiàn)某些問題具有普遍性時,就應該向有關政府部門提出建議,制定、修訂和完善政策。這樣,可以避免社會問題的再次發(fā)生和減緩社會問題。在 這種情況下,社會工作者就扮演著政策影響者的角色。社會工作者對適時地制定和改善社會政策負有一定責任。
(3)社會工作者的合并角色
合并角色是指包括了多種功能的綜合角色,這種合并角色既包括直接服務也包含間接服務,而且也可能包括不同角色中的互相連帶的做法。比如,社會工作者作為教 育者就可能包括對服務對象的服務、行為的治療和倡導。協(xié)調者角色可能包括促進服務對象的行為改變、關系協(xié)調等。實際上,社會工作者的許多角色都具有一定程 度的綜合性。
小琳仔仔
(一)社會工作者的基本角色
1. 服務提供者,為社會提供服務,服務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2. 支持者,支持社會,把社會往好的一面推動。
3. 倡導者,倡導,呼吁人們,過上更美好的生活,
(二)社會工作者的間接服務角色
1. 管理者
2. 資源爭取者
拓展材料:
①對服務對象的接納
接納不等于認同,它是指社會工作者對服務對象在價值觀與個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種包容,也是社會工作者對社會大眾的統(tǒng)一的服務態(tài)度,是建立專業(yè)助人關系的重要前提。
在專業(yè)服務過程中,社會工作者要從內心接納服務對象,將他們看做是工作過程中的重要伙伴,對服務對象的價值偏好、習慣、信仰等都應保持寬容與尊重的態(tài)度,決不因為服務對象的生理、心理、種族、性別、年齡、職業(yè)、社會地位、信仰等因素對他們有任何歧視,更不能因為上述原因而拒絕為服務對象提供社會服務。
②對服務對象的尊重與包容
尊重的含義不僅在于對服務對象保持符合社會文化習俗的禮節(jié)和稱謂,更重要的是要認識服務對象自身的生命價值和其他基本權利,充分保障他們獲得基本的資源和可靠的專業(yè)服務的權利,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滿足他們的生存和發(fā)展的需要。
③注重個別化原則
每個人都應當有權利和機會發(fā)展個性,社會工作者應當尊重服務對象的個體差異,不應當使用一般或統(tǒng)一的服務方法回應他們的獨特需要,要充分考慮到服務對象在性別、年齡、職業(yè)、社會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殘疾狀況等方面存在的價值差異,及其與社會主流價值之間可能存在的沖突。尊重個性化需求,充分挖掘個人潛能。
百度百科——社會工作者
原諒未來的未來
一.從性質上看,共分為五種扮演角色:
(1)服務提供者:社會工作者是向求助者提供服務的人,這里的服務既包括提供心理咨詢和意見咨詢,也包括提供物質幫助和勞務服務。還包括政策信息的提供。
(2)支持者:社會工作者面對求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務或幫助,也要鼓勵、支持受助者在可能的情況下自強自立,克服困難,自我決策,實現(xiàn)助人自助。因此,社會工作者應成為服務對象積極反應的支持者、鼓勵著,并應盡量創(chuàng)造條件使服務對象自立或自我發(fā)展。
(3)倡導者:在一定的情況下,當受助者必須采取新的行動才能有助于走出困境時,社會工作者應該向其倡導某種合理行為,并指導他們以使其成功。
(4)管理者:社會工作者應該對社會工作過程進行有效控制,同時,必須對于助人相關的諸多資源、信息進行協(xié)調、安排和管理,以實現(xiàn)該過程的高效率。
(5)資源爭取者:為了有效助人,社會工作者需要求助于政府有關部門、福利服務機構、志愿組織甚至廣大社會,爭取受助者所需要的資源,并將資源傳遞到受助者手中。
二.按途徑來分,分為兩種途徑:
(1)直接服務角色
直接服務角色指的是社會工作者直接面對服務對象的服務活動,社會工作者的直接服務角色如下。
①服務提供者社會工作者作為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不是簡單的體力勞動,而常常是復合型的服務,即它會賦予服務以更多內容,通過這種服務盡量使受助者獲得更大幫助。
②支持者社會工作者面對服務對象(受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務或幫助,也要鼓勵其在可能的情況下自強自立,克服困難,自我決策,即“助人自助”,并且應該成為服務對象積極反應的支持者、鼓勵者,并應盡量創(chuàng)造條件使服務對象自立或自我發(fā)展。
(2)間接服務角色
①管理者在社會工作過程中,社會工作者需要對該過程進行有效控制,對助人過程有科學的設計,并力圖使實際過程能合理、有效的展開。
②資源籌措者社會工作者要解決服務對象的困難和問題,為了服務的順利開展,常常需要聯(lián)絡政府部門、福利服務機構的負責人及同事、自愿組織甚至廣大社會,向他們爭取服務對象及資源。
擴展資料:
什么是社會工作者
社會工作者,簡稱社工。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yōu)撫安置、醫(yī)療衛(wèi)生、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一.應具備的條件有:
(1)除具備社會工作專業(yè)知識外,還應具備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管理學、教育學、法學等多學科綜合知識,應熟悉與社會工作業(yè)務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知識。
(2)應能熟練運用個案社會工作、小組社會工作、社區(qū)社會工作、社會工作行政等社會工作方法,協(xié)助服務對象解決問題、克服困難、挖掘潛能、恢復和發(fā)展社會功能。
二.承擔的使命是:
(1)社會使命:“扶弱濟貧”,以解決社會問題、滿足社會需求,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
(2)專業(yè)使命:“助人自助”,即或為處于困境中的個人、家庭、群體、社區(qū)提供專業(yè)服務和支援;或通過專業(yè)服務,整合社會資源,挖掘潛能,推動困難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強”。通過扮演引導者角色、專家的角色、社會治療角色、計劃者角色等幫助人們發(fā)現(xiàn)問題,并采取解決問題的行動,緩解由于競爭、壓力產生的緊張及沖突。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社會工作者
優(yōu)質社會工作者證問答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