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績效評估投訴制度。一般來講,由總經理、HR經理和外聘的HR顧問共同成立績效評估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直接領導,主要職責是領導和指導績效考評工作,聽取各部門管理者的初步評估意見和匯報,糾正評估中的偏差,有效控制評估尺度等。這為績效評估的客觀公正提供了進一步的保障。
績效評估結果對員工的薪酬和發(fā)展問題將會產生重大影響。
如果部門的經理或直接主管在評估時對部屬的打分程度有偏差,可退回重新評估。當員工對評估結果有爭議時,可提出申訴由委員會調解仲裁,達致客觀公正。有了嚴格的投訴制度和委員會,人力資源總監(jiān)也可以避免疲于應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