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南一鄴
禁毒社工就是禁毒社會工作者,職責如下:
1、提供戒毒康復服務:
調查了解戒毒康復人員行動趨向、生活狀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開展戒毒康復人員心理社會需求評估;為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心理咨詢和心理疏導、認知行為治療、家庭關系輔導、自我管理能力和社會交往能力提升等專業(yè)服務;幫助戒毒康復人員調適社區(qū)及社會關系,營造有利于戒毒康復的社會環(huán)境。開展有利于戒毒康復人員社會功能修復的其他專業(yè)服務。
2、開展幫扶救助服務:
為戒毒康復人員鏈接生活、就學、就業(yè)、醫(yī)療和戒毒藥物維持治療等方面的政府資源與社會資源。組織其他專業(yè)力量和志愿者為戒毒康復人員及其家庭提供服務,協助解決生活困難,提升生計發(fā)展能力,改善社會支持網絡,促進社會融入。
3、參與禁毒宣傳教育:
參與組織禁毒宣傳活動、普及毒品預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關知識、宣傳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強公民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導禁毒社會工作理念,減低并消除社會歧視與排斥。
4、協助開展有關禁毒管理事務:
協助開展吸毒人員排查摸底工作;協助建立相關檔案資料,做好工作臺賬,對工作對象的戒毒康復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協助做好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出所銜接,督促、幫助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人員和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履行協議,努力減少現實危害。
發(fā)現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人員拒絕報到或嚴重違反協議的、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嚴重違反治療規(guī)定的,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禁毒工作機構報告,協助收集提供有關材料。
擴展資料:
任務目標。
今后一個時期,加強禁毒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要站在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的戰(zhàn)略高度,按照禁毒工作總體目標要求,明確禁毒社會工作者職責任務,大規(guī)模開展專業(yè)培訓,不斷提升現有禁毒社會工作從業(yè)人員的專業(yè)素質和職業(yè)能力,逐步擴大禁毒社會工作者隊伍規(guī)模;
完善高等學校人才培養(yǎng)體系,初步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禁毒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模式;
規(guī)范禁毒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評價,加大禁毒社會工作者配備使用力度,培養(yǎng)扶持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強化禁毒社會工作者職業(yè)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購買禁毒社會工作服務制度,研究制定服務標準規(guī)范、健全完善服務協同合作機制,促進禁毒社會工作服務全面深入發(fā)展。
到2020年,建立較為完善的禁毒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運行機制、工作格局和保障體系,禁毒社會工作者總量達到10萬人,建成一批有影響力的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實現禁毒社會工作服務在城鄉(xiāng)、區(qū)域和領域的基本覆蓋,禁毒社會工作者隊伍的專業(yè)作用和服務成效不斷增強。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關于加強禁毒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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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qū)戒毒優(yōu)勢:(一)增強了戒毒康復人員回歸的社會適應性,保持同社會的聯結。戒毒康復對象容易在社工開展的幫教服務中感受到人性化的關懷與溫暖,增強融入社會的渴望。(二)增強了教育效果,彌補了街道教育資源的不足和民警自身知識結構的欠缺。社會工作者大多是受過高等教育、專業(yè)技能培訓的專業(yè)人才,能夠針對戒毒人員的需求與特點開展多種方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如通過組織報告會、座談討論、社區(qū)活動、個案輔導、文體活動等多種方式,運用視頻、音頻、圖片等多媒體手段對社區(qū)居民和社區(qū)戒毒(康復)人員開展教育活動,感染力強,潛移默化力度大。(三)緩解了與民警角色沖突問題,硬性管理和柔性關懷雙管齊下。民警作為執(zhí)法者角色,強化硬性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社會工作是一個助人的過程,展現的是柔性關懷。社工與民警合作溝通,及時交換相關信息,了解戒毒人員的需求,有效解決戒毒人員遇到的各種思想和實際問題,創(chuàng)造有利于戒毒人員健康發(fā)展的環(huán)境。(四)實行無縫對接,鞏固戒毒康復成果。戒毒人員出所前,開展個案服務,定期與他們進行訪談,社工開展心理疏導,幫助他們排解在戒毒過程中產生的抵觸、負性情緒,做好無縫銜接。戒毒人員出所后,社工第一時間上門走訪,通過電話聯絡以及書信等形式,及時跟進,幫助其恢復社會功能,督促其定期尿檢,以防復吸。(五)鼓勵參與公益活動,幫助戒毒人員實現自我價值。社工在實際工作中發(fā)現,對一些已成功戒毒的服務對象來說,與就業(yè)、福利等方面相比,他們更渴望能尋找到重構生命意義的途徑、自我價值實現的平臺,被社會重新接納和認同。因此,社工在社區(qū)組織的公益活動、提供的公益崗位恰好可以滿足他們的此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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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服務對象的風險事故(1)復吸。強烈的生理和心理依賴性及戒毒后的稽延性戒斷反應、親情的離棄、社會群體的鄙夷、毒友的再次誘惑導致復吸在吸毒人群中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禁毒工作一直希望解決的難題。復吸不僅是簡單的戒毒者個人問題,更有復雜的社會原因。要降低復吸率不僅要戒毒者自己有頑強的毅力,更需要家庭、社會等各方的關懷與政府的大力支持。(2)脫管、失管、漏管。藥物濫用者在完成所內強制隔離戒毒后,從出所到與專業(yè)社工取得聯系、構成幫扶關系之前,通常會出現平均30天的“幫教服務真空期”,在這段時間內,部分戒毒人員會出現脫管、失管、漏管現象。(3)死亡。藥物濫用者在戒毒康復期間,因為生活境遇不如意、環(huán)境壓力大或者他人誘惑,可能會因想不開導致自殺或者吸毒過量而死。(4)其他高危行為。藥物濫用者在戒毒后通常會遇到各種高危情境,比如處于熟悉的與用藥有關的環(huán)境之中、與之前毒友約見、進入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等,以及一些“看似無關的決定”都有可能引發(fā)他們做出一些高風險事件,導致自我效能感的降低,甚至出現“破堤效應”和越軌行為的出現。2.禁毒社會工作者的風險事故(1)職業(yè)防護風險。新型合成類毒品大多是中樞神經興奮劑類和致幻劑類,尤其是以各類新精神活性物質組成的第三代毒品,對中樞神經造成的損傷是不可逆的。藥物濫用者在服用藥物后行為不可控,暴力行為大大增加,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加劇了禁毒社會工作者的工作風險,容易引發(fā)工作中的各種風險事故和惡性傷害。(2)社會認同風險。目前我國公眾對社會工作的認知出現偏差,在社會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在社會對藥物濫用人群仍存有偏見的情況下,對禁毒社會工作更是不甚理解。因此禁毒社會工作者難以獲得公眾對其職業(yè)的認同,也難以獲得職業(yè)的榮譽感和成就感。3.對社會的風險戒毒康復人群自身的低自尊、無自信、強敏感、弱能力、易違法等特征,極易使他們成為社會邊緣人群。遭到的“污名化”對待也導致藥物濫用者在戒毒康復治療結束后難以回歸到正常的社會生活中,面臨社會支持缺位,社會群體的排斥等問題,這些無疑會再一次將他們推向重新違法犯罪的道路,甚至于報復社會,制造各種惡性事件,對社會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禁毒社會工作中的風險事故分析在禁毒社會工作中,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概率高于一般社會工作,風險事故造成的傷害也遠遠高于一般社會工作,主要是由于外控制挑戰(zhàn)加劇和內控制執(zhí)行不到位造成的。(一)外控制受到挑戰(zhàn)1.戒毒措施、方法落后于毒情形勢變化。當前,我國實行強制隔離戒毒、社區(qū)戒毒、自愿戒毒三種彼此配合的戒毒措施,結合生理脫毒、心理脫毒的戒毒方法,在一段時間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相對于毒情形勢的新變化,我國的戒毒措施和方法還需創(chuàng)新完善?,F行的戒毒措施和方法更適用于傳統毒品濫用者,對于新型合成毒品及新精神活性物質濫用者應用哪種戒毒措施和方法,以及如何使用以保證藥物濫用者在戒毒過程中保持操守成為禁毒社會工作者面臨的難題。2.社區(qū)發(fā)育不足導致管控和社工幫教難落實。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工作是將藥物濫用者置于開放的社區(qū)環(huán)境中進行戒毒康復,而我國大部分社區(qū)尤其是農村社區(qū),社區(qū)條件不完備、體系機制不完善、管控不到位,導致藥物濫用者脫管、失管、漏管現象突出。3.社會支持系統和福利保障體系不完善。多數藥物濫用者面臨著家庭成員冷落、社會群體鄙夷的境遇,孤獨感、無助感是藥物濫用者重新復吸的心理原因,就學就業(yè)受限和生活無保障是藥物濫用者再次走向違法犯罪道路的外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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