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吃吃
望2004-1-2 9:52劉燕【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摘要」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是一個歷久彌新的話題,因為每一起針對會計師的訴訟,往往都演化為整個職業(yè)的一場危機。在會計職業(yè)100余年的發(fā)展過程中,同樣的場景、同樣的訴訟、同樣的爭論不斷重現(xiàn),卻因法律規(guī)則的變化而有不同的結局。這既給對會計師民事責任問題的學術研究帶來了困難,也給研究者提供了一個從歷史角度進行觀察的最好樣本。本文對會計師民事責任領域的研究文獻進行梳理的結果表明,在經過了合同法、侵權法、證券法、專家責任等多種路徑的嘗試后,在公司治理結構的框架下解決會計師民事責任的爭議恐怕是一條必由之路。「關鍵詞」會計師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研究;文獻綜述會計師的民事責任問題,自20世紀80年代的訴訟爆炸后,在許多國家都成為一個熱點與難點問題。針對會計師事務所提起的訴訟往往成為媒體追逐的話題,它們大多與著名公司的破產或者原告的巨額索賠聯(lián)系在一起,其情節(jié)之曲折甚至無法以“戲劇化”一言以蔽之。如域外的安然-安達信,本土的銀廣夏-中天,名聲顯赫的會計師事務所轉瞬之間土崩瓦解。不僅如此,“幾乎每一樁針對會計師個人的訴訟,都釀成整個職業(yè)的一場危機”。(Marc &Albert ,1993.)將會計師的民事責任問題視為一個難點問題,可能會引起一些非議。單純從法律制度本身看,會計師的民事責任無非是法律責任之一種,或者再具體一點,屬于專業(yè)人士的民事法律責任,因此追究會計師民事責任的法律規(guī)則似乎與一般的合同責任或侵權責任規(guī)則本質上并無相異之處。特別是,對于我國會計職業(yè)而言,有關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民事責任問題在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師法》(下文中簡稱《會計師法》)中早有明文規(guī)定。因此,會計師就其專業(yè)活動中的過失承擔民事責任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法學界以及公眾往往基于一種樸素的認識而簡單地對待這一問題,強調不斷擴大會計師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會計職業(yè)界顯然難以接受這一觀點。注冊會計師特有的執(zhí)業(yè)形式——即對公司財務數(shù)據發(fā)表意見,其結果直接影響投資決策和股價波動,導致這個職業(yè)相對于其他職業(yè)來說更容易暴露在法律風險中。(1)因此,一般民事責任規(guī)則適用的結果,只是在會計職業(yè)中出現(xiàn)了大量的索賠,這一點可以與律師職業(yè)形成鮮明的對比,以至于出現(xiàn)這樣的固定模式:只要客戶破產或者遭遇財務困難,會計師就難以擺脫被訴或賠償?shù)拿\,至少要經歷一場傷筋動骨的法律爭斗。不僅如此,由于上市公司破產或財務欺詐的案件往往影響到市場中眾多中小投資人的利益,在諸如美國安然公司破產的場景中,更有數(shù)以萬計的雇員勞動所得因公司的員工股權計劃而血本無歸。媒體的聚焦之下,蕓蕓眾生如齏粉般的命運與大公司或大會計師事務所冷酷而強大的力量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這樣的氛圍中,法官對會計師法律責任的理性思考往往會在一定程度上讓位于保護投資人利益的熱情和使命感。長期以來,作為當事人的會計職業(yè)與法律界以及社會公眾之間難以就法律責任的邊界問題達成共識。這必然影響相關法律規(guī)則的確立,更不用說法律規(guī)則的穩(wěn)定了。在會計職業(yè)最為發(fā)達、針對會計師的訴訟也最突出的英美法系國家,過去的四十年間,幾乎每隔10年,判例法關于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規(guī)則就會發(fā)生顯著的變化。如果我們把目光投射到會計職業(yè)100余年的發(fā)展歷程中,就會驚訝的發(fā)現(xiàn),相同的訴訟、相同的場景100年來不斷再現(xiàn),然而,由于法律規(guī)則的搖擺,幾乎沒有人能夠確定地預期每一樁訴訟的結局。法律規(guī)則的不確定性當然給學術研究帶來了困難,但是不斷重演的歷史也給研究者提供了一個最好的觀察樣本。本文試圖對會計師民事責任領域的研究文獻進行梳理,把握中外學者在這一問題上的研究脈絡,以便為日后的研究探索一條可行的進路。一、國外學者研究綜述1.合同法的傳統(tǒng)。傳統(tǒng)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問題是在合同法下處理和討論的。這主要是因為直到20世紀60年代中期,各國司法實踐中處理的會計師法律責任、特別是民事責任的案件,主要發(fā)生在會計師與會計師為之提供專業(yè)服務的客戶之間。這一司法實踐的進程必然會反映到法學理論的總結上。當然,由于針對專業(yè)人士的訴訟普遍稀少,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在合同法領域進行的研究也是著墨甚寥。檢索這一時期的文獻,只有少數(shù)幾篇英文論文。除Hawkins教授(1959)的《會計師的專業(yè)過失責任》一文對會計師執(zhí)業(yè)過失的法律責任進行了概括性的描述外,其他論文的主題都是會計師是否應當對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承擔責任。這些學者大多對以卡多佐法官的Ultramares案判決為代表的傳統(tǒng)規(guī)則進行批判,主張在侵權法下來處理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因此,這些研究,與其說是在合同法下的對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的研究,不如說是對合同法傳統(tǒng)的一種挑戰(zhàn)。2.侵權法下的研究。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進入侵權法領域。1968年發(fā)生在美國羅得島的案,標志著普通法世界第一次要求會計師對合同關系之外的信息使用人承擔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突破的同時,也出現(xiàn)了專門以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為對象的研究。1966年,加拿大會計師協(xié)會出版了第一本關于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專門著作,即《會計師與過失法》(Dickerson,1966),首次對散布于普通法中的有關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判例進行了整理、匯總與編纂,并提出:會計師基于執(zhí)業(yè)過失應當對多大范圍內的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問題將成為會計職業(yè)與公眾之間爭議的焦點。此后近四十年的司法實踐證明了這一預言的準確性。3.證券法。不論是合同法,還是侵權法,基本上都是傳統(tǒng)民事責任原理的應用,但會計師的職業(yè)活動并非一個抽象的民事行為,相反,會計師為公司客戶提供審計以及其他會計服務,是公司法或證券法上的強制性制度安排。20世紀60年代后期英美國家相繼出現(xiàn)的公司財務丑聞,將會計師在公司組織結構以及證券市場中扮演的角色和法律責任凸顯出來。1968年美國紐約州法院對Escott Construction Corp.案作出判決,第一次在證券發(fā)行監(jiān)管的框架下審查會計師的執(zhí)業(yè)過失問題,開辟了依公司法、證券法處理會計師民事責任問題的路徑。70年代中期,美國權益基金、運通公司、大陸售貨公司等一系列大型金融機構和公司的財務欺詐案件,進一步導致會計師在民事責任之外承擔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上述司法實踐的發(fā)展刺激了會計師責任問題的研究,人們開始對會計職業(yè)的活動方式,特別是會計師在發(fā)現(xiàn)公司財務舞弊和欺詐陰謀中的責任,從法律的視角進行審查。學者與政府部門都加入了這一行列。其中,澳大利亞學者Baxt教授(1970)的《現(xiàn)代公司的審計師——19世紀的看家狗》,美國學者Fiflis教授(1975)的《會計師對第三人責任的前沿問題》,美國會計師協(xié)會委托的獨立委員會在(1978)發(fā)表的題為《審計師的法律責任:報告,結論和建議》的科恩報告,以及美國國會Melcafe委員會(1979)的調研報告——《增強上市公司及其審計師的責任》,在會計職業(yè)界和法律界都有很大影響。這些研究第一次揭示了在揭露公司財務舞弊問題上公眾與會計職業(yè)界對會計師所扮演的角色的不同認識,提出了公眾與職業(yè)界對審計功能的“期望差距”。同時,F(xiàn)iflis教授的文章還第一次展現(xiàn)了會計執(zhí)業(yè)活動的兩套基本行為準則——指導公司編制以及會計師的一般公認會計準則(GAAP)以及指導會計師具體審核財務報表的一般公認審計準則(GAAS)——在法律上的尷尬地位。4.侵權法和公司治理結構。從20世紀70年代后期開始,會計師法律責任規(guī)則發(fā)展的主戰(zhàn)場又轉移到侵權法中。這一時期也正是西方國家侵權法發(fā)展的巔峰時期。受產品責任法的發(fā)展,特別是無過錯原則的鼓舞,更多的學者加入到主張擴大會計師對第三人法律責任的行列,(2)對旨在保護會計師免遭訴訟風潮的mtramare,規(guī)則展開了猛烈的批判,主張以產品責任為基礎構建會計師的專業(yè)過失責任。加州上訴法院Wiener法官(1983)的《會計師過失性不實陳述之普通法責任》成為此前一系列研究的總結,也代表了這一時期普通法世界學者對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基本態(tài)度。他們的理論最終被司法實踐所接受,體現(xiàn)在JEBFasterners(3)、Rosenblum(4)等案件中。隨之而來的是80年代中期普通法國家針對會計職業(yè)的訴訟爆炸,這是侵權法規(guī)則的變化與新一輪公司財務丑聞的爆發(fā)共同作用的結果。然而,急劇增長的訴訟以及責任保險市場的迅速萎縮,也凸顯了會計師法律責任規(guī)則過于苛峻的一面,暴露出在這一問題上理想主義者的局限。于是,一些學者開始探索合理界定會計師法律責任的邊界,這種努力一直貫穿于整個90年代。不同學者采取了不同的研究進路。芝加哥大學Fiscal教授(1988)用法經濟學的分析方法指出了擴大會計師法律責任在發(fā)揮侵權法的預防功能、提高會計師的注意程度以及減少審計失敗方面的局限性??的藸柎髮W法學院John 教授(1988)對將會計師法律責任類比為產品責任的司法邏輯進行批判,指出侵權法改革中的工具主義傾向簡單化地對待傳統(tǒng)規(guī)則。一個當時不太引人注目,但如今看來更具生命力的理論進路——雖然沒有直接對法院處理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給予直接的指導——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思路。它最早由美國前SEc首席會計師Burton(1981)在《獨立審計師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的變化》一文中提出,并由德國學者Ebke(1984)的《另辟蹊徑:公司治理與獨立審計師的法律責任的比較法視角》一文給予了比較全面的闡述。Ebke指出,解決會計師法律責任困境的出路在于優(yōu)化公司財務報告的整個制度結構和法律環(huán)境,這需要立法者、證券市場監(jiān)管者、公司管理層、會計職業(yè)界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公司治理結構的進路非常清晰地體現(xiàn)在此后會計職業(yè)的公關活動中,并逐漸被監(jiān)管者或立法者所接受。1992年英國Caterbury委員會發(fā)布的關于公司治理結構的報告,美國2002年《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改革法案》(以下按國內的翻譯簡稱為《奧克斯利法案》)都能發(fā)現(xiàn)它的影子。5.專家責任的研究框架。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各國侵權法學者開始構筑的“專業(yè)人士法律責任”框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的研究。其中影響最大的,是英國學者Rupert 與John (1982)以及與(1982)在80年代初分別出版的《專業(yè)過失》,他們的著作對普通法關于專業(yè)人士法律責任的案例進行了系統(tǒng)的歸納,會計師的法律責任也作為單獨一章位列其中。當然,這一研究進路對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主要是描述性的,而非研究性與建設性的。侵權法學者承認,由于會計師執(zhí)業(yè)行為的標準在近30年來隨著會計職業(yè)編纂一般公認會計準則和一般公認審計準則的活動而逐漸明晰化,傳統(tǒng)的法律標準,特別是侵權法抽象的“過失”或“合理注意”等概念的作用,以及法官在這個過程中的創(chuàng)造性角色,都已經大大弱化了。二、我國學者的研究綜述與普通法系國家不同的是,我國傳統(tǒng)上屬于大陸法系,習慣于用明確的法律條文確定法律責任一般原則。有關會計師民事責任的規(guī)定,可以從《民法通則》的基本原則中引申出來,也反映在《會計師法》具體條文中。然而,由于法律條文高度概括、抽象,也由于會計師執(zhí)業(yè)活動作為一種專業(yè)服務的特點不為行外人熟知,因此,將法律原則機械適用于追究會計師的民事責任,導致實際運作中出現(xiàn)一些偏差。這不僅引發(fā)了會計職業(yè)與公眾之間的矛盾,也促使會計界率先展開對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的研究。1.會計界的研究。我國學者對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研究,最早見于上海財經大學謝榮教授(1994)的專著《市場經濟中的民間審計責任》。此時,我國年輕的會計師剛剛經歷了第一次法律責任的洗禮,原野股份有限公司虛假出資案、長城機電公司非法集資案以及海南中水集團金融詐騙案等三大案件,導致為這些公司出具驗資證明的會計師承擔了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1998)謝榮教授討論的主要是會計職業(yè)的核心業(yè)務——審計所蘊涵的義務與責任問題(謝文統(tǒng)稱為“審計責任”)。他指出,審計責任既是一個理論問題,又是一個實踐問題。作為一個實踐問題,審計責任包括審計職責與審計的法律責任,它應當以法律規(guī)則為依據。但是,對審計責任的界定必須有可靠的理論依據,如審計應當做什么?應當怎樣做?審計工作的實施應具備哪些條件等?這就涉及到對審計目標、審計假設、審計準則等理論問題的認識。謝文在研究西方審計實務,并對西方國家的法律責任規(guī)則進行概括介紹的基礎上,指出審計職責范圍問題是審計責任問題的最關鍵方面,并分別就審計責任與審計目標、審計假設、審計準則、審計程序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提出了建立我國審計目標、審計假設、審計準則和審計程序的一些構想??陀^地說,謝文并非以會計師法律責任為研究對象,而是以責任問題為引子,討論審計本身的一些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但是,它比較全面地揭示了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問題所特有的“專業(yè)性”色彩,從某種意義上說不僅可以納人會計師法律責任研究的范疇,甚至可以說是我國會計界學者對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進行的最有理論度的研究。此后,許多會計學者和專業(yè)人士從不同角度對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問題進行了探討,其中毛巖亮的《民間審計責任研究》沿襲謝文的基本進路,對我國民間審計責任理論框架的建設提出了基本設想,李若山的《審計案例——國外審計訴訟案例》,編譯了西方審計實務中的一些重大案件,著重從改進我國的審計實務和會計職業(yè)隊伍建設的角度,揭示了這些案件所蘊涵的重要價值。這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研究進路,對于此后的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的研究有很大的影響。1998年3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在京召開了“會計師法律責任研討會”,就驗資業(yè)務中虛假驗資報告的界定標準與機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及賠償限額等問題廣加討論,在會計職業(yè)內外都產生了較大影響。會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集結會議論文以及邀請法律界與會計職業(yè)界學者對典型案例所作的評析,出版了《中國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案例與研究》一書,是迄今為止國內有關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研究的最權威的文獻。2.法學界的研究。法律界對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的研究是從注冊會計師的驗資業(yè)務入手的。武漢中級法院方廣海法官(1996)在《法學雜志》和《人民司法》上發(fā)表的《會計師提供虛假驗資報告的法律責任》,是筆者所檢索到的法律界人士最早討論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文章。劉燕(1998)的《驗資報告的真實與虛假:會計界與法律界的對立》,第一次對驗資訴訟爆炸(5)中凸顯的會計職業(yè)與公眾之間的分歧和期望差距進行了剖析,引發(fā)了一些討論。(6)劉正峰(1999)的《會計師虛假驗資證明民事賠償責任研究》提出了驗資業(yè)務與審計業(yè)務下法律責任應有區(qū)別,主張對二者適用不同的法律歸責原則。從2000年開始,受“瓊民源”、“紅光實業(yè)”等上市公司虛假財務報表案件的刺激,法學界開始在“虛假信息披露”問題下考察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如陳潔(1999)的《會計師因提供不實信息而致第三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等。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進行的主要是審計業(yè)務,因此注冊會計師基本執(zhí)業(yè)方式——審計下的民事責任開始進入法律界的視野,出現(xiàn)了一些從傳統(tǒng)民法理論的視角全面審視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論文。劉橋(2000)的《注冊會計師民事責任研究》對注冊會計師因審計業(yè)務而產生的與客戶的合同關系以及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都進行了初步的分析,宋利國與曾宇熙(1999)的《中國內地與普通法地區(qū)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比較研究》,則以普通法關于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基本規(guī)則作為參照系,對我國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各個側面進行觀察。與此同時,一些民法學者在“專家責任”法律框架下也開始涉足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一些基本問題,如會計師民事責任的性質,侵權責任還是合同責任,會計師的高度注意義務等。(屈介民,1998)(張新寶,1998)這一專家責任的進路不僅成為此后學者研究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主要路徑,(7)而且對司法實踐部門產生較大的影響。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擬訂《關于審理涉及中介機構民事責任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草案),就采納了“高度注意義務”等專家責任框架下的概念。三、對研究文獻的一個簡單總結歸納起來,注冊會計師民事責任中爭議的焦點問題可以分為三方面,每一個方面在法律人的眼中可能僅僅是一個普通的民事責任構成要件,但它實質上觸及到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方式的基本特征和內在屬性。這些問題包括:1.第三人責任范圍問題。第三人范圍問題即注冊會計師基于執(zhí)業(yè)過程中的瑕疵,究竟應當對多大范圍內的第三人承擔責任?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活動的結果是出具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書面文件。這些文件作為財務信息的載體具有無限復制與傳播的可能性。當注冊會計師因執(zhí)業(yè)過失而出具了有瑕疵的報告,是否需要對所有的信息使用人承擔責任?還是僅僅對為審計服務支付了費用的客戶負責?在司法實踐,這個問題是注冊會計師民事責任規(guī)則邏輯框架的起點。近40年來,域外會計師法律責任規(guī)則的演變主要體現(xiàn)在這個領域,法學研究文獻也主要集中這個問題上。在國內,習慣于大陸法系思維的學者往往把它簡單地視為合同責任還是侵權責任的定性問題。應當說,第三人責任范圍問題并非單純的賠償范圍或侵權責任性質問題,而是直接關系到如何認識會計職業(yè)的社會定位。會計職業(yè)發(fā)現(xiàn)他們在這個問題上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一方面,為了提升職業(yè)的地位,需要不斷強調審計以及其他服務對委托人之外的第三人、對整個社會所具有的價值;另一方面,為了減少現(xiàn)在的法律責任風險,又需要強調會計師不對第三人承擔責任。在法庭內外,第三人范圍問題都成為會計師的一個軟肋。2.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過失的具體認定。追究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應當實行何種歸責原則,過錯責任還是無過錯責任?依據什么標準判斷會計師執(zhí)業(yè)行為中的過錯,是傳統(tǒng)民法理論中的抽象的“過失”概念還是會計職業(yè)所制訂的技術規(guī)范?在追究法律責任的邏輯范式和操作程序中,這個問題似乎主要是一個事實發(fā)現(xiàn)問題。但是,它實質上關乎如何認識會計職業(yè)的主要活動形式——審計的作用,直接指向對會計職業(yè)所確立的行為規(guī)范的法律性質,特別是獨立審計準則的法律地位的理解。3.注冊會計師的過錯與報表使用人之間損失的因果聯(lián)系。注冊會計師的執(zhí)業(yè)活動主要是在資本市場中進行的,有諸多因素影響著報表使用人在資本市場中的決策行為,財務信息、市場的波動、個人的風險偏好等等。法律上應當如何認為會計師執(zhí)業(yè)過失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與此相聯(lián)系,注冊會計師的執(zhí)業(yè)活動,特別是審計,存在著對公司財務會計行為的多方面依賴。在這種關系下,會計師如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才是公平合理的?在所有這些爭議背后,又都隱含著同一個政策性問題:應當如何確定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合理邊界?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又取決于如何認識公司財務審計這一制度配置的作用。公眾利益與職業(yè)利益之間的權衡成為每一個試圖踏入這個領域的研究人員不容回避的問題。會計職業(yè)與公眾之間分歧至少在目前還無法消除。梳理這些分歧對注冊會計師民事責任制度的影響,成為本文探討注冊會計師民事責任問題的一條主線。四、結語會計職業(yè)與社會公眾以及代表公眾利益的法律界之間的分歧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在資本市場比較活躍的國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關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上的爭議只是這種分歧的外在表現(xiàn)形式,根源在于對會計職業(yè)的基本活動方式——審計功能的不同認識。會計專業(yè)人士習慣于稱之為“期望差距”(expectation gap),即公眾期望會計職業(yè)扮演的角色與會計職業(yè)自己的認知以及專業(yè)能力之間存在的差距。盡管“期望差距”這一概念的出現(xiàn)只有20多年的時間,但是它所指涉的現(xiàn)象卻貫穿著會計職業(yè)發(fā)展的始終,成為會計師職業(yè)100多年歷程中一個永恒不變的心結。這就使得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并非一個會計職業(yè)制度建設中的附屬性的或邊緣性的問題,而是直接關系到整個職業(yè)的生存空間。從歷史源流來看,會計專業(yè)人士的執(zhí)業(yè)活動與法律制度的運作之間有內生的、無法割斷的聯(lián)系。對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追究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會計職業(yè)在專業(yè)技能、職業(yè)道德各方面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有關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的爭議也已經在很多方面刺激了法律制度的發(fā)展。然而,任何法律責任的追究只有公平合理,才可能為當事人心悅誠服地接受,也才能發(fā)揮責任制度所特有的行為制導、積極預防、利益平衡、道德評價等作用。(王衛(wèi)國,2000)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規(guī)則也不例外。如果其最終的結果是導致一個社會所需要的職業(yè)的覆滅,無法不讓人質疑這樣的法律規(guī)則的合理性。筆者以為,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問題歸根結底是一個資本市場風險的公平與合理分配的問題。它必須兼顧會計師執(zhí)業(yè)活動的制度價值與內在局限兩個方面。過去40年間司法實踐在合同相對人、已知第三人以及可預見之第三人等標準之間循環(huán)往復的變動表明,僅僅試圖在會計師與公眾之間尋求損失分配的公平合理是不現(xiàn)實的。必須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置于公司治理結構的框架下,在公司、會計師、報表使用人三方之間實現(xiàn)一種利益平衡。從這個意義上,2002年以來席卷西方國家的公司財務會計監(jiān)管模式的改革,在改造會計職業(yè)的同時,力圖重新塑造圍繞著公司財務審計所發(fā)生的各種利益關系,可能是我們走出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困境的一條必由之路。
花花要減肥
復旦大學EMBA匯聚了當今世界管理教育領域最具影響力的華人學者教授。包季鳴,復旦大學管理科學博士。原復旦大學EMBA項目學術主任,曾任上海實業(yè)集團副總裁兼海外公司總裁、執(zhí)行董事兼海外公司董事長。并于2008年榮獲圣彼得堡300周年紀念勛章。錢世政,復旦大學管理科學博士。中國著名財務與資本專家,曾任上海實業(yè)集團副總裁、海通證券公司副董事長。并在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美國南加州大學會計學院任訪問學者。李若山,廈門大學會計學博士。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位審計學博士獲得者,堪稱“中國審計第一人”。曾在美國伊利諾大學、麻省理工學院以及比利時Leuven大學擔任訪問學者,并曾在福耀玻璃、中化國際、太平洋保險、東方航空、中南建設等20多家大型上市公司擔任獨董。鮑勇劍,美國南加州大學公共管理博士,加拿大萊橋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終身職稱),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特聘教授。曾被清華大學管理學院的《清華管理評論》評為中國十大管理創(chuàng)新思想者。2011年-2018年之間,獲得七屆復旦大學EMBA優(yōu)秀教師的榮譽。是2019-2020加拿大萊橋大學“教學學者”(Teaching Fellow)的獲得者。陳明哲,美國馬里蘭大學博士、美國弗吉尼亞大學達頓商學院講座教授、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暨杰出榮譽特聘教授、國際管理學會(Academy of Management)暨戰(zhàn)略管理協(xié)會(Strategic Management Society)終身院士,是全球著名的企業(yè)戰(zhàn)略專家,也是動態(tài)競爭理論與文化雙融觀點的創(chuàng)始人。他是一個平衡專業(yè)與人文、理論與實務的全方位學者,曾于 2014 年獲得國際管理學會―杰出教育家‖終身成就獎,以表彰他對管理教育與實務的卓越貢獻。陸亞東,美國邁阿密大學商學院Emery M. Findley杰出講座教授、復旦大學EMBA項目學術指導小組成員、復旦管院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是國際上公認的在國際企業(yè)戰(zhàn)略與管理研究領域最著名的學者之一,在多家國際學術期刊和學術機構發(fā)布的學術排行榜上,陸亞東教授的貢獻度均居全球前列。還有不明白去問百度。
zhuhuals2008
楊紀琬 中國著名會計學家。上海松江人,1917年11月出生,卒于1999年2月6日。 1935年,楊紀琬考入國立上海商學院會計系,畢業(yè)后留校任教,并攻讀中英庚款基金會的在職研究生。1939年起至1949年止,先后擔任國立上海商學院、東吳大學、之江大學、大夏大學、光華大學的會計學助教、講師、教授。 1949年調入財政部會計司工作,曾任會計司司長等職務。從1980年起楊紀琬教授主持起草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部《會計法》,并于八十年代初與閻達五教授一道提出并完善了會計管理論。會計管理論在學術界和實務界產生了強烈的共鳴,成為八十年代會計工作轉軌變型的主要理論依據。其代表作品為《社會主義會計理論建設》。 楊紀琬在任其間,建議及推動恢復中國注冊會計師制度,所以是中國會計制度的奠基人之一。 1995年11月11日,楊紀琬教授從事會計工作60年慶祝會在北京舉行。朱镕基副總理致電祝賀。 在逝世后,中國官方發(fā)表的《楊紀琬同志生平》中稱他為“新中國會計界公認的一代名師”,為中國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建設、會計理論、會計教育和注冊會計師事業(yè)的發(fā)展,貢獻畢生精力,做出了巨大而杰出的貢獻。逝世后,其弟子等在2002年設立了楊紀琬獎學金。主要出版物《怎樣閱讀工業(yè)企業(yè)會計報表》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63年 《會計理論探索叢書》 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 《經濟大辭典: 會計巻》 與婁爾行合編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91年 《中國現(xiàn)代會計手冊》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88年 《成本管理大辭典》 與許毅、王振之合編 由經濟管理出版社出版 1987年所培養(yǎng)會計學博士一覽1、汪建熙 中國的股份經濟及其會計問題、1990年2、陳毓圭 宏觀財務與會計準則、1991年3、于曉雷 跨國公司與國際會計、1992年4、晏加源 資產估價、1993年5、張良武 中國企業(yè)集團論、1993年6、夏冬林 中、美、日、法四國會計比較、1994年7、向德偉 企業(yè)財務風險的評價與控制、1995年8、謝志華 貨幣商品經營論、1995年9、李玉環(huán) 會計運行機制、1996年、10、馬賢明 對中國注冊會計師事業(yè)發(fā)展中若干問題的探討、1996年11、王林 國有企業(yè)經營機制轉換中的有關財務問題、1996年12、陳建明 獨立審計概論 1997年13、郜卓 負債會計論 1997年 14、李洪輝 現(xiàn)代公司資本結構論 1997年15、孟焰 西方現(xiàn)代管理會計的發(fā)展及對我國的啟示 1997年16、朱海林 金融工具會計研究、1999年、(也是王世定博士)17、劉海民 試論會計信息產品 2000年(也是王世定博士) 婁爾行 著名會計學家和教育家、國務院特殊津貼享受者、中國會計學會副會長、中國審計學會顧問,上海財經大學會計學系名譽系主任、博士生導師婁爾行教授。中國大陸第一批四個會計學博士生導師之一(另三人為楊紀琬、葛家澍、余緒纓) 生于1915年7月15日,祖籍浙江紹興,因病于2000年5月28日上午9時10分不幸逝世,享年85歲。1937年畢業(yè)于國立上海商學院會計系,同年赴美國密歇根大學企業(yè)管理研究生院深造。1939年畢業(yè),獲企業(yè)管理碩士學位( MBA)。學成回國后。他立志報效祖國。1939年至1949年先后在國立上海商學院。私立光華大學。國立臨時大學任講帥、副教授和教授。1950年起先后在上海財經學院、上海社會科學院、復旦大學和上海財經學院(后改為上海財經大學)任教授,擔任上海財經大學會計學系主任、名譽系主任。婁爾行教授是我國當代最有影響的會計學家之一,是新會計學科體系的主要創(chuàng)始人,為排動中國會計理論的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國內外會計界享有很高聲譽。他先后擔任過上海市會計學會副會長、中國會計學會副會長。中國審計學會副會長及顧問、中國成本研究會顧問、上海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財政部會計準則中方專家咨詢組成員,還受聘擔任江西財經大學、浙江財經學院等院校的兼職教授和顧問。 60多年來,婁爾行教授長期堅守在教學崗位,撰寫了大量的論文、專著和教材。1950年出版了第一本著作《成本會計學》,50年代中期主編出版了《工業(yè)會計學》。1984年主編出版《資本主義企業(yè)財務會計》,第一次系統(tǒng)全面地向國內會計界介紹了西方會計學中具有代表性的基本理論和實務,對我國會計學的發(fā)展產生了重要影響。同年還主編出版了《基礎會計》,在書中對我國以往受蘇聯(lián)影響的傳統(tǒng)會計原理和教材體系作出了重大改革。1987年,受國家審計署委托,總結幾十年來審計學研究成果,主編出版《審計學概論》,該書榮列1988年度十大中文暢銷書之一。這些教材甫一問世,就為眾多高等院校采用,并獲得財政部、國家教委等有關部門多項榮譽。 婁爾行教授積極倡導和參與會計教學改革。1981年起,針對當時我國會計專業(yè)設置過細、知識面過窄的現(xiàn)狀,他提出了‘擴大知識面,培養(yǎng)廣博而專精的人才”的指導思想,重新設置會計課程體系。在他的領導下, 1987年上海財經大學會計學系被評為全國財稅系統(tǒng)先進集體,1988年由國家教委批準確定為個全國重點學科點。1992年,他以77歲的高齡,帶領會計學系教師開展第二輪教學改革,教改成以排列財政部和原國家教委的高度肯定,并在財經高等院校中推廣。他多次被評為教育系統(tǒng)的市級和校級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婁爾行教授畢生從事會計學研究工作,著述宏富、見解精深。半個世紀以來,他在學術期刊上發(fā)表了許多有影響力的論文,推動了我國的會計改革和會計教育改革。198O年,他率先組團與美國學者開展中美比較會計研究。1987年,他率上海財經大學會計系部分教師與美國學者合作出版了用英又撰寫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與審計》,這是建國以來第一部系統(tǒng)闡述中國會計和審計歷史、現(xiàn)狀及制度的英文版學術著作,成為國際會計界了解中國會計的一個窗口。他通過畢生不懈的追求和探索,形成了自己的會計學術思想體系,集中體現(xiàn)在《會計審計理論探索》一書中。婁爾行教授一生致力于會計教學和學術研究活動,傾其畢生的才智和。心血培養(yǎng)人才才。他一生育人無數(shù),桃李遍天下。他積極獎掖后學,鼓勵后來居上,扶持年輕人擔任會計教學和科研的領導,帶出了一批在會計界頗有影響的中青年會計學者。婁爾行教授一生致力于會計教學和學術研究活動,傾其畢生的才智和。心血培養(yǎng)了一代又一代的會計人才,上有人無數(shù),桃李遍天下。他積極獎掖后學,鼓勵后來居上,扶持年輕人擔任會計教學和科研的領導,帶出了一批在會計界頗有影響的中青年會計學者。所培養(yǎng)會計學博士一覽1、湯云為 論重置成本會計、1987年2、張為國、會計目的與會計改革、1989年3、吳艷鵬 資產計量論、1990年4、周忠惠 論會計研究的方法論問題、1992年5、陳信元 凈權益會計理論探索、1994年6、孫錚 論證券市場管理中的會計規(guī)范、1995年7、張鳴 成本計量論、1995年8、章國富 論我國會計及其所處社會經濟環(huán)境的關系 1997年葛家澍 1921年3月生于江蘇興化。1945年廈門大學會計系畢業(yè),獲商學士學位。畢業(yè)后即留校任教。1956年晉升為副教授,1978年晉升為教授。在校內歷任經濟系副主任和經濟學院院長。50年來,他致力于會計理論和財務會計的教學與研究,在國內達到了領先水平,在海外亦有重要影響。他先后受原教育部和國家教委的委托,主編了全國統(tǒng)編教材《會計基礎知識》(1982年改名為《會計學基穿?獲全國優(yōu)秀教材一等獎)、《會計學導論》、《社會主義經濟核算和經濟效果》、《會計學》等,發(fā)表的專著有《市場經濟下會計基本理論與方法研究》(全國哲學社會科學“七五”重點科研課題,由他主筆)、《通貨膨脹會計》、《物價變動會計》、《現(xiàn)代西方財務會計理論》、《會計的基本概念》以及他的個人論文集《關于會計基本理論與方法問題》等8部。建國以來他在國內有影響的刊物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在100篇以上。此外,他和他的學生林志軍博士合寫的“Economic Reforms and Accounting Internat ionaliz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發(fā)表在美國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AUDITING AND TAXATION第2卷(1993)上;他和學生林志軍博士、劉峰博士三人還在日本西村明教授主編的《亞洲太平洋地區(qū)會計》一書中撰寫了該書的第5章中國部分(1995年已出日本版)。由于他的學術成就,從1981年起,被聘任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經濟學)評議組第一屆和第二屆成員,前后共十年。他是我國1981年第一批授予的會計學博士生導師。他培養(yǎng)了我國第一位經濟學(會計學)博士(系整個經濟學方向我國自己培養(yǎng)的第一個博士),第一位審計方向的經濟學(會計學)博士和第一位會計學女博士。由他指導的、來自臺灣的博士生在1996年獲得經濟學(會計學)博士學位。此外,他還是我國經濟學博士后流動站學術聯(lián)系人,指導了第一位進站做會計、審計研究工作的博士后。所培養(yǎng)會計學博士一覽(2000年后待補)1、林志軍 會計的假定、假設、原則、1985年2、李松玉 完全歷史成本計算的通用模型、1987年3、李若山 論社會經濟權責結構與審計、1989年4、曲曉輝、論物價變動會計、1989年5、魏明海 基本會計理論結構、1991年6、陳少華 公司財務報告目標內容與表達方式、1992年7、李瑞華 中日會計比較、1992年8、何凡 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分析研究、1993年9、黃世忠 股份制改造、1993年10、陳瑋 論穩(wěn)健會計、1994年11、劉峰 收付實現(xiàn)制權責發(fā)生制現(xiàn)金流動制、1994年12、莊世虹 財務會計概念結構的比較、1994年13、陳箭深 金融創(chuàng)新及其會計問題研究、1994年14、方榮義 商譽會計論、1995年15、李少波 稅務會計基本理論方法研究、1995年16、李建發(fā) 論具有中國特色政府會計與財務報表體系、1995年17、涂春永 海峽兩岸財務會計——準則與理論研究、1995年18、鄧傳洲 試論財務會計的現(xiàn)值計量基礎 1997年19、林斌 不確定性會計 1997年20、劉宗柳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研究 1997年21、陳光 現(xiàn)代商業(yè)銀行外部審計研究 1998年22、桑士俊 論企業(yè)分部財務報告 1998年23、項有志 企業(yè)兼并與收購若干會計問題研究 1998年24、程春暉、全面收益會計研究、1999年25、李翔華、試論市場經濟下的會計信息系統(tǒng)、1999年26、任永平、中德財務會計比較研究、1999年27、范永武、試論會計準則及其變遷——主題從新制度經濟學視角進行的思考、1999年28、劉杰、中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實證研究、1999年29.盧聯(lián)生 兩岸關聯(lián)方交易信息披露與法律責任之研究 2000年30.呂勝光 國有企業(yè)新上市問題實證研究 2000年31.胡振超 論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 2000年32.劉玉廷 商業(yè)銀行經營風險及財務會計研究 2000年 余緒纓 我國著名經濟學家、會計學家,中國現(xiàn)代管理會計學科奠基人,廈門大學文科資深教授,會計學科學術帶頭人、博士生導師,中國會計學會顧問,國際權威刊物《會計國際學刊》編輯政策部成員,原民盟中央委員、民盟福建省常委、民盟廈門市主委,廈門市政協(xié)副主席。(訃告語) 余先生,1922年8月出生于江西靖安,逝世于2007年9月23日上午7時。1945年以優(yōu)異的成績畢業(yè)于廈門大學?,F(xiàn)任廈門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管理學博士后流動站學術帶頭人,廈門大學文科學術委員會委員;深圳大學、中山大學等七??妥?兼職)教授;美國伊利諾大學“會計國際教育與研究中心”主辦的國際權威性會計刊物《會計國際學刊》(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CCOUNTING)編輯政策部成員(該部由從世界多國選聘的5名著名學者組成);中國會計學會顧問;財政部人才中心高級專家委員會特聘專家;美國會計學會、會計教育與研究國際學會和加拿大學術會計學會會員。曾任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級經濟師評委會主任、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廈門市政協(xié)副主席、廈門大學會計與企業(yè)管理系主任、廈門大學會計系主任等職務。 1945年余先生畢業(yè)并受聘于母校廈門大學任教,從此開始了一生從事的教學與科研相結合的漫長學術生涯。歲月流逝,半個多世紀彈指一揮間。余先生在教學與科研方面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研究領域:會計基礎理論、成本、管理會計、企業(yè)理財、管理學 ●基本觀點:會計是一個經濟信息系統(tǒng);"現(xiàn)代管理會計"是一門新興的將現(xiàn)代化管理與會計融為一體的綜合性交叉學科,包括微觀管理會計、宏觀管理會計和國際管理會計 ●代表作品:《管理會計》、《國際管理會計》、《財務會計》、《會計理論與現(xiàn)代管理會計研究》、《企業(yè)理財學》、《管理會計學》所培養(yǎng)會計學博士一覽(2000年后待補)1、孫寶厚 會計系統(tǒng)論、1987年、2、陳國鋼 論代理人說與我國國有企業(yè)管理體制的改革、1988年3、陳雙人 管理會計與控制、1989年4、黃禮忠 論國際管理會計信息與控制系統(tǒng)、1991年5、盧煥立 論行為科學對現(xiàn)代管理會計的理論意義、1991年6、熊楚熊 增值會計學研究、1992年7、于文強 論國際管理會計、1992年、8、于增彪 行為會計基礎研究、1993年9、毛付根 企業(yè)理財基本理論研究、1994年10、胡玉明 論資本成本會計、1995年11、怯來發(fā) 現(xiàn)代公司理財與財務風險研究、1995年12、陳勝群 現(xiàn)代成本管理論、1996年13、駱德明 以作業(yè)管理為基礎的新管理體系研究、1996年14、孫航 戰(zhàn)略管理會計、1996年15、傅元略 企業(yè)資本結構優(yōu)化理論研究 1997年16、林勇峰 現(xiàn)金流動制會計研究 1997年17、王大洋 An Extract of Potential Implemention of Activity-based Costing in China Companies 1997年 18、張金良 企業(yè)兼并理論研究 1997年19.胡奕明 金融工具創(chuàng)新若干問題研究 1998年20.沈藝峰 資本結構理論史 1998年21.莊昆明 管理控制 1998年22、林濤、股票首次公開發(fā)行問題研究、1999年23、李常青、股利政策理論綜合性評述與股利信號實證研究、1999年24、高培業(yè)、企業(yè)失敗判別理論與實證研究、1999年25、xiao-li、lin、options、in、corporate、finance、and、internet(e-options)26、陳志升、企業(yè)創(chuàng)新戰(zhàn)略問題研究、1999年27.賀穎奇 管理控制會計中長期激勵理論研究——現(xiàn)代契約理論的一種解說28.聶楨 環(huán)境管理會計研究 2000年29.丁鵬 可轉換公司債券若干問題研究 2000年
半夜磨牙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李若山在審計學課上的精彩講課這幾天成了繼“新東方老師語錄”“萬峰語錄”之后又一火爆網絡的經典語錄。李若山教授的精彩講課總共被整理成了32條,冠名為“若山語錄最新完整版”。李若山教授以前的學生告訴記者:“李老師在我們院里口碑數(shù)一數(shù)二,他上課精彩極了,重點又突出,審計學這門課挺難學的,但是他能讓我們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下學到知識,同學們都很喜歡他。但他好像是博士生導師,太忙了,很少給我們本科生上課,所以大家都很遺憾?!?你知道民營企業(yè)它靠什么占領市場?第一個是狂偷稅,不是一般地偷,狂偷。它十幾億的銷售額,記到帳上一個億都不到,我說你靠什么東西?他說,李老師,很簡單,“啪”一亮出來嚇了一跳,開了31個銀行戶頭,一個公司開了31個銀行戶頭,他說,李老師,我這個銷售收入象老鼠一樣在帳里竄來竄去。這個資金亂轉,稅務局一看就頭暈,誰都看不懂,31個銀行戶頭,竄到最后,錢沒了。我說,厲害厲害。結果后來搞出了個什么笑話,你知道吧?他把自己竄糊涂了。他說想來想去,我這個錢肯定不只這一點的,這個錢到哪里去了?因為這種家族是上陣父子兵,打仗親兄弟,搞了一幫親戚朋友過來,親戚朋友時間長了也靠不住,他說,李老師,您幫我看看,看這個錢到哪里去了?第二,民營企業(yè)靠什么?靠極其低廉的勞動力成本,它不是一般的低廉,它只要能用臨時工,它一定就用臨時工,為什么?它四金不要交,3個月炒一次,3個月炒一次,勞動力成本是無比得低,你國營企業(yè)根本沒辦法跟它比,什么退休工資,什么都沒有,極其低廉的勞動力成本。第三個,靠極其高的回扣和傭金,你們最近那個龍元建設看了沒有?他那個女婿要和他女兒離婚,開價500萬,女兒不同意,“啪”,事情就出來了。 有一個溫州商人,聽說公共安全專家部要印第二代身份證,借了個樣品一看,哦,第二代身份證是這么印的,把全溫州的第二代身份證全部印好了,把麻袋一扛,扛到公共安全專家部,你看第二代身份證比你印得還漂亮,你能不能把這業(yè)務包給我?33、以前和一個老板吃飯,他問我:***啊,你是不是 CPA 啊?我說是啊, “ 那你能不能幫我出一份審計報告啊? ”“ 好啊,沒問題啊 ” 然后就簽了 engagementletter ,我就去了,結果到他們財務部,說,你們的賬在哪?。克f:等下。然后搬來了一個大馬甲袋,打開一看,里面全是各種發(fā)票和其他憑證,說 “ ***啊,不好意思啊,我們不知道怎么做賬,你既然來了就幫我們整理整理吧 ” ,我一看說 “ 哎呀,這個怎么做審計報告啊 ”“ 哎呀***啊,那就不好意思了呀,我們是簽了 engagementletter 的啊,你不做是違約的啊 ” 然后我一氣之下,出了份 “ 無法發(fā)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 他一看 “ 呀,這叫什么審計報告??? ” 我笑笑 “ 你不懂了吧,這就叫無法發(fā)表意見的審計報告,這個不好意思啊,我們是有 engagementletter 的啊,審計費還是要照付的,不然是違約啊 ” 我是復旦大學校委啊,有一次接到一封信,讓我去參加校委會,這個是個光榮啊,我一大早就去了,看到那里空無一人,后來,走近來一個老人,鶴發(fā)童顏,相當有精神,一看就是那種成了精的人。我馬上上去,雙手抱拳 “ 哎呀,老先生,請問您是哪里的??? ” 他清了清嗓子說 “ 我是導彈物理的,你是哪里的?。?”“ 鄙人小李,是管院會計系的 ” 老先生一聽,馬上上來抱住我的手說, “ 哎呀,原來你是會計系的啊,我跟你商量個事啊,我有個孫子,要讀你們會計的研究生,可以挖? ”“ 可以啊 ”“ 哎,會計真是一門偉大的學科啊,我們導彈物理,才 7 、 8 位的數(shù)都難以做到精確無誤,你們會計那個資產負債表啊,有時來個 10 多位,加上 2 位小數(shù),居然能精確到分啊,而且最強的是,居然兩邊能做到 1分不差正好相等啊,真是個偉大的學科,我一定要讓我孫子讀會計。 ” “ 老先生你有所不知啊,我們會計的科目,有不少都是 “ 毛估估 ” 估計出來的,并不是非常精確的 ” 老先生一聽馬上變臉 “ 什么?都是估計出來的,那你們會計也太不嚴謹了,估計出來的數(shù)字,怎么能放在年報上給人看,起碼要做個說明吧,而且還兩邊劃等號,應該劃約等號! ”我們管院財務系有個非常好的老師,由于練***功被抓進去了,我是系主任麻,就去探望他,結果他抱著我說 “ 哎呀,其實***說的是對的啊?。?! ” 顯然這個 “ *** ” 不是我 現(xiàn)在我們國家的上市公司年報啊,虛假信息太多,騙騙小股民還好,怎么騙得了我們專家,一眼就看出他問題來了。后來有一家網站打電話給我,讓我在他們網站上開一個專欄,叫 “ 若山股評 ” ,每過一段時間,就寫一段揭露上市公司虛假信息的文章,廣受歡迎。但是后來,我晚上就開始接到恐怖電話,半夜鈴響,拿起來 “ 喂 ” ,只聽到對面一點聲音都沒有,只聽見沉重的呼吸聲,那個時候真的很嚇人的啊。然后剛掛掉,又打來了,還是什么話都不說,連續(xù)好幾天都打來,我實在受不了了,打電話給網站,說 “ 我這個專欄不做了 ” 他們問我為什么,我說: “ 我要睡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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