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考條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上完成注冊及身份確認。
?、弁馐∞D入時間為2021年3月1日—3月25日,省自考辦集中受理時間為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
2.學校開考專業(yè)(含全日制助學班、銜接教育)及學習服務中心的考生首先在考生服務平臺上完成準考證管理,然后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或考試通知單到主考學?;蛑鷮W單位辦理轉出。
1.考生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wǎng)(以下簡稱“政務服務網(wǎng)”,網(wǎng)址:)提出申請,申請前應先在該網(wǎng)站完成注冊,注冊時所填身份證和手機號信息應與考生服務平臺上信息保持一致,注冊完成后在政務服務網(wǎng)提交轉考申請(見附件4)。
2.考生申請后需將以下材料按要求上傳至政務服務網(wǎng),由考籍所在地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省自考辦集中辦理。
網(wǎng)上轉考時,由于準考證信息有誤而沒有顯示在可轉考準考證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辦理信息更正: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上沒有顯示曾用名的還須提供地市級以上公證機關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電子轉考的辦理按照全國考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要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盡量采取線上方式辦理。確需考生現(xiàn)場辦理的,務必做好人員登記、體溫檢測、疏導分流、通風消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