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廳)《關于印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告知承諾認證事項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71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對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資格后審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 、《關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19]16號)等相關考試文件,為開展——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后現場手工核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要求
我省職業(yè)資格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 所有報名條件、要求及結果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考生; 考生必須全程參考所提供的材料,并認真履行所填信息的全部內容,并承諾真實性。 建立健全追溯和責任審查制度。 應聘者填寫的信息、上傳的電子文檔等材料將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據比對信息長期保存。 凡經核實,發(fā)現不符合當時申請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對相關信息進行規(guī)定,凡受到處罰和追究責任的,取消其相應職業(yè)資格,并追究其后續(xù)責任。由此取得的職業(yè)資格或者其他權益也將被取消,并記入當事人的專業(yè)技術檔案和相關誠信檔案。
請考生認真閱讀、理解相關考試文件及本公告的告知要求,特別是仔細比對報名要求中的學歷、工作年限、資格、專業(yè)等標準條件,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必需的。
2. 手動驗證對象
(一)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全部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
1、網上報名服務平臺無法驗證或驗證失敗。
2.符合某些科目申請免修條件的。
3、不適用網上比對核查告知承諾制度。
4、如有其他異常情況需要現場人工核實。
(二)2018年考試全部科目合格但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 (已參加資格審查,因不符合申請條件而未通過的,不再受理)
3. 人工核對時間和地點
鑒于目前仍處于疫情防控期間,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關于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提供專業(yè)技術人才服務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3號)要求,9月30日前完成全省人工審核工作。申請人可登錄人社網站具體核驗時間和地點可到報名所在地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查詢。
各市、州要合理安排人工核查時間和方式,并盡快在相關網站公布,以便申請人了解人工核查相關要求,分三批(4月7日之前、6月之前)提交人工核查結果。 15 日和 9 月 30 天前)。
4. 手動驗證程序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事辦發(fā)[1996]5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fā)《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通知《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注冊認證事項告知承諾制度試點實施》《關于方案的通知》(湖南人事考試中心函[2019]26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提供專業(yè)技術人員的通知》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人才服務》(湖南人社局函[2020]13號)等。按照有關文件精神,一級消防工程師等資格考試對報考人員實行資格自我審查網上報名前,由所在單位進行資格預審,網上報名服務平臺自動審核,或考試結果公布后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人工審核。
(一)所在單位資質初審。 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必須對申請人《資格考試申請表》中的信息進行一一核實并嚴格把關。 所在單位要充分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進行核對,加強對申請人提供材料的網上查詢核對,嚴防弄虛作假,并保留初審結果備查。 同時頒發(fā)工作年限證明。
(2)現場人工核查。 人工審核將按照“哪里報名,哪里審核”的原則進行。 疫情防控期間,各市州可根據當地通行人數和實際情況,采用分散、批量、按日等方式進行事后人工核查,盡可能避免人員聚集。 充分利用郵件、快遞等方式投遞物資,對人口相對集中的企事業(yè)單位提供上門預約服務,最大程度阻斷疫情傳播。 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要及時公示需要人工核驗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人工核查須重新核對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yè)、學歷、資歷、專業(yè)技術職務、申請人是否在當地注冊、考試成績等相關信息。 對符合申請條件并審核合格的,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必須進行資料登記并存檔備查。 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其成績將被視為無效,不予簽發(fā)確認文件或證書。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核查相關材料提交至指定地點的,逾期不予受理。
各市、州要及時在相關網站公布人工審核結果和通過注冊服務平臺審核的合格人員名單,接受舉報審核,及時發(fā)布發(fā)證公告,并按照公告的內容頒發(fā)資格證書。時間和地點。
(三)相關要求
1、為簡化服務環(huán)節(jié)和程序,按照國家相關要求,資質審核實行單位初審和人工審核(自動審核)兩級審核,突出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強化用人單位主體作用。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初審權。
2、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初審結果進行核實,及時公布核實結果,接受舉報。 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相關證件。
3、資格考試以國家頒發(fā)的《資格考試報名表》為準。
四、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大對資格考試的指導和監(jiān)督力度,不定期對各地資格考試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人工核查的,可在下一年度考試成績時由有資格的人員補行人工核查。 若申請人仍未重新提交人工驗證,則視為申請人自動放棄。 有關部門清理數據后,將不再進行資格審查和頒發(fā)證書,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5、人工審核所需材料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6〕44號)精神,資格審核部門要切實優(yōu)化公共服務流程,大力簡化服務手續(xù),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各種不必要的證明,不得進行“循環(huán)證明”核驗,讓申請人的辦事變得便捷、順利??赡艿摹?/p>
(一)初審材料要求
1、《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A4紙打印; 2、畢業(yè)證書; 3、身份證明文件; 4、申請人需要補充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
2、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工作年限證明。
3、具有教育部門學歷的,出具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成績:
①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用人單位應查看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 2002年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學位證書、2002年以后未在大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tǒng)相關數據庫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所申請的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學信網免費(相關申請材料準備詳見學信網要求)。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專畢業(yè)證書,用人單位應在湖南省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證書查詢系統(tǒng)()中查詢認證結果。 2005年6月之前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須查驗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特別提醒:教育部門對未注冊的學位證書進行審核需要一定的時間(20個工作日)。 申請人應提前做好準備。 聯(lián)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大學生信息咨詢就業(yè)指導中心(長沙市雨花區(qū)新建西路37號),電話:0731-82116082。
(三)持有國(境)外學歷的,用人單位應查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指在香港、澳門取得的學歷)和臺灣)。
(四)具有黨校資格的,用人單位應查看黨校官方網站畢業(yè)證書查詢頁面。 對于無法網上查詢黨校資質的,用人單位必須查看黨校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4、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chuàng)新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縣人社發(fā)[2015]46號),《高級工程班和預備技師畢業(yè)(技師學院技師班”“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畢業(yè)生,按照全日制中專教育政策享受相應待遇?!?根據政策,持有大專學歷者,應頒發(fā)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證書。 檢驗材料:
①對于2005年至2013年期間技工院校畢業(yè)生,提供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技工院校畢業(yè)證書查詢系統(tǒng)()審核結果頁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畢業(yè)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畢業(yè)證書查詢系統(tǒng)()提供審核結果頁面。
③其他年份畢業(yè)的,需提供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業(yè)能力建設處學籍認證檢查結果。
5、符合部分科目免考條件或申請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證書復印件、聘書等符合免考條件的材料。
(三)注意事項
1、資格初審時,申請人應提供身份證、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 用人單位初審時,如認為申請材料需要留存?zhèn)洳椋蓮陀∫环輦洳?,并在復印件上簽名“與原件相符”,原件將退還申請人。
2、人工核查時,主要審核初檢結果,重點是對初檢單位出具的詢問和證明進行進一步確認。 審核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原始材料。
3、所有材料復印件均須為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相關責任
(一)報考人員的責任等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對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考試的通知》(省人社函[2012]526號)精神),報考者在報考前必須了解相關報考政策,并承諾所填寫的信息如身份、學歷、資歷、專業(yè)均真實、完整、有效,本人承諾完全符合相應考試報名要求狀況。 大力加強信貸約束。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信息的,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嚴肅處理。擔保令第31號)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
1.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但不符合報名要求或虛假承諾參加考試的,其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頒發(fā)任何文件或證書,考試費用不予退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提交虛假材料(假身份證件、無效學歷、假資格證書、假專業(yè)材料等)參加資格審查的,按照《違紀違法處理規(guī)定》處理。 《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guī)行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照此處理。
3、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guī)定的:①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劫、毀壞國家公文、證件、證件國家機關印章。 ②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 ③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的。 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依法立案偵查; 盜竊、搶劫、毀壞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guī)定:①組織依法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作弊的,處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②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③ 以考試作弊為目的,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第一項規(guī)定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項的規(guī)定處罰。 ④ 代他人參加第一項規(guī)定的考試的允許他人代為考試的,處拘役、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因組織考試作弊罪將被依法立案偵查;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 以及代替考試罪。
4、申請人的違法違紀行為將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并向全省通報。
(2)工作人員責任。
1、申請人所在單位及工作人員應加強對申請人相關信息的核實,協(xié)助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將嚴肅處理。
2、參加資格審查的工作人員不嚴格掌握報名條件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協(xié)助他人通過資格審查的,停止其繼續(xù)參加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資格審查。年,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這構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事項
需要重新打印《報名表》的考生,應到報考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打印。 具體打印時間以當地規(guī)定為準。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 年 3 月 6 日
附件2:
各地資質審查機構咨詢電話及公告發(fā)布網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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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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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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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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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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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823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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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7-422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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