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涵蓋了國家標準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設計標準》中所有應急照明內容,即疏散照明、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 應急照??明中的消防疏散照明技術主要是按照《技術標準》編制的。 非火災條件下的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技術根據不同的使用場所,按照現行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編制。
一、概述
《技術標準》除了規(guī)定了火災情況下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的控制要求外,還規(guī)定了火災時仍需作業(yè)和警戒的區(qū)域的消防備用照明:
“3.8.1 發(fā)生火災時仍需作業(yè)和看守的避難室(層)及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fā)電機房等應設置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 標識。
3.8.2 系統備用照明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可用普通照明燈具作為備用照明燈具,發(fā)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照明;
②備用照明燈具應采用正常照明電源和消防專用應急電路供電。 ”
因此,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工作值班的避難室(層)及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備發(fā)電機房等區(qū)域的備用照明為消防備用照明。 應急照??明是非火災情況下使用的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 “應急照明”根據不同建筑物,為商業(yè)、醫(yī)療、交通、展覽、教育、金融、養(yǎng)老設施、博物館、餐廳等場所提供正常照明。 備用和安全照明設計示例。
2. 傳說
現行國家標準GB/T 50786-2012《建筑電氣制圖標準》表4.2.4電氣設備常用參考代號的字母代號。 明確規(guī)定ALE指應急照明配電箱(柜、盤)。 這里的應急照明配電箱(柜、屏)依據的是國家標準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設計標準》,代表應急照明意義上的疏散照明、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配電箱。
《技術標準》中也有應急照明配電箱,但特指用自身電源為消防應急照明燈具供電的供配電裝置。 為了便于區(qū)分不同的應急照明配電箱,《應急照明》中采用ALEE參考代碼來表示應急照明配電箱的含義,在《技術標準》中采用ALEB參考代碼來表示備用照明配電箱,用ALES參考代碼來表示。 安全照明配電箱見表1。
3、消防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1、集中控制系統與非集中控制系統的區(qū)別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根據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方式分為集中控制系統和非集中控制系統。 集中控制系統需要配備應急照明控制器、帶地址碼的消防應急燈并需要采集正常照明電源信號。 非集中控制系統不需要設置應急照明控制器,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沒有地址碼,也不需要采集正常照明電源信號。 集中控制系統需要根據《技術標準》第3.6.7條采集正常照明電源信號:“非火災情況下,任何消防保護區(qū)、樓層、隧道路段、地鐵站臺及站廳上電中斷后,系統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本區(qū)域照明燈具集中供電或應急照明配電箱應在主電源狀態(tài)下,將其所連接的非連續(xù)照明燈具的光源連鎖控制為應急照明、連續(xù)照明的光源固定裝置。 省電照明模式切換至應急照明模式;
②區(qū)域內正常照明電源恢復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應聯鎖,控制其所接燈具的光源恢復原來的工作狀態(tài)。 ”
也就是說,集控系統除了在火災時工作外,還需要在非火災情況下正常照明電源被切斷時工作,因此需要采集正常照明電源信號。 在非集中控制系統中,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配電箱的主電源為普通照明電源。 一旦發(fā)生火災,普通照明電源被切斷,轉由蓄電池供電,因此無需使用普通照明電源。
2、關于室內步行街兩側商鋪疏散照明的安裝
《技術標準》第3.2.5條明確規(guī)定,室內步行街兩側商鋪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于3. 0 lx。 室內步行街兩側的商鋪,無論大小,都必須安裝疏散燈。 店鋪面積小于50平方米時,可不設置出口標志燈。
3、樓梯間消防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設計
(1)樓梯間方向標志燈的設置
《應急照明》第33頁和第34頁提到在樓梯間安裝方向標志燈:考慮到發(fā)生火災時,建筑物內人員的條件反射是往下跑,建議在樓梯間安裝方向標志燈安裝在地下室樓梯間。 ,指示上樓方向; 公共建筑內人員普遍不熟悉疏散通道和照明燈具的設置,地上樓梯間應安裝方向標志燈,指示下樓方向; 住宅施工人員相對固定,對疏散通道、照明燈具的設置不熟悉。 情況比較熟悉。 地上樓梯間無需安裝方向標志燈; 但公共建筑、住宅的地下室應當安裝方向標志燈,指示上樓方向。
(2)樓梯間配電設計
《技術標準》3.3。 第三條第四款對水平疏散區(qū)域照明燈具配電線路設計要求:“防煙樓梯間、共用前室安裝的燈具,應當由所在樓層的配電線路供電。 《技術標準》第3.3.4條第1款要求垂直疏散區(qū)域照明燈具的配電線路設計:“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室外疏散樓梯間應有獨立的配電線路。 ”。
《應急照明》第34至38頁提供了各種形式和場所使用的樓梯的布置示意圖。 為了避免其他水平疏散單元的火災因素影響燈具供電的可靠性,特別強調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室外疏散樓梯間應有獨立的配電回路。 從前室進入樓梯間的疏散出口標志燈必須由前室所在樓層的配電線路供電,不能與樓梯間的配電線路混用。
剪刀樓梯間是一種結構形式特殊的樓梯間。 從安全疏散設計角度考慮,應考慮為兩個獨立的樓梯間; 如果是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應設置單獨的配電回路。 《應急照明》第35、36頁給出了兩種配電接線方法。 圖1是剪刀樓梯連接剖面示意圖。 圖中方案一為每個剪刀梯一條線路,并沿樓梯底部敷設線路連接樓層疏散。 照明、各層標志燈均由各層疏散燈轉接而成。
方案2采用沿剪刀梯兩側側壁布線的方法。 每側墻引出兩條電路,將電源分配給相應剪刀梯平臺上的樓層標志燈。 疏散燈由樓層標志燈傳遞。 這種配電方式必須注意的是,為了避免兩個剪刀梯混用,樓層標志燈必須連接在另一樓層。
(3)疏散照明照度測量范圍
疏散照明的照度測量范圍包括三部分:
A。 對于走道和樓梯,照度測量范圍為走道或樓梯中心線兩側的面積以及走道或樓梯寬度的1/2。
b. 對于人口密集場所等可以劃分疏散通道的區(qū)域,照度測量范圍應以疏散通道范圍為準。
C。 對于無法確定疏散路徑的區(qū)域,應在區(qū)域周圍減少500mm的面積,以滿足疏散照明要求。
(四)增設標志燈的相關問題
《技術標準》第3.2.9條、第3.2.11條均提到了增設標志燈的問題,《應急照明》中也多處描述:①當安全出口或疏散門位于人員一側時疏散走道上方應當設置指向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門的指示標志。 ②為保持視覺連續(xù)性,每隔3米設置集中動力地面方向標志燈和蓄光疏散標志。 根據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設計規(guī)范》第10.3.6條的要求,所有視覺連續(xù)疏散標志均為補充。 ③此外,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應增設多信息復合標志燈。
4. 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
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部分針對各類典型民用建筑場所。 《應急照明》摘錄了各類建筑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規(guī)定,提供了商業(yè)、醫(yī)療、交通、展覽、教育、劇院、體育、金融等方面的信息。 、養(yǎng)老設施、博物館、餐廳等不同建筑的非火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設計實例。
《應急照明》第95頁和第96頁是備用照明(安全照明)配電箱系統圖。 根據供電系統的供電轉換時間是否滿足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應急供電轉換時間要求,設計了兩種解決方案。 備用照明或安全照明應急電源轉換時間是指備用照明或安全照明正常工作時工作電源突然中斷,自動投入應急電源恢復供電的時間間隔。
根據相關規(guī)范要求,各場所備用照明或安全照明應急電源切換時間不大于0. 1 s、不大于0. 5 s、不大于1. 5 s、不大于分別為15秒和不超過15秒。 。 在“應急照明”中,UPS(EPS)作為供電系統功率轉換時的過渡電源。 各類建筑對“應急供電轉換時間”也采用不同的表述,總結如表2。
應急照??明按照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分為疏散照明(包括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備用照明(包括消防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 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備用照明等均屬于消防荷載。 應急照??明的供配電應分為三個系統:
①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令應采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集中控制系統或非集中控制系統下發(fā);
②消防備用照明應由相應負載等級的正常照明電源與消防電源專用應急電路相互切換后供電;
③ 發(fā)生火災時必須按照相關消防標準切斷非火負荷應急照明。
本文已被刪節(jié)。 全文發(fā)表于《建筑電氣》2019年第12期,詳情請見雜志。 版權屬于《建筑電氣》。
作者簡介:徐令賢,女,中國建筑標準設計院有限公司,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標準化研究院電氣總工程師。 孫蘭,女,中國建筑標準設計院有限公司,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顧問總工程師。
GB 51309-2018《消防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新規(guī)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