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場
公開選拔的職位為正科級及以下職位,公開選拔的職位分為兩類:一類是面向符合條件的本省公務員和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一類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本省選拔學生。
二、適用范圍及條件
1.適用范圍
1.經登記備案的本省市級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在編在職、擔任鄉(xiāng)鎮(zhèn)、科級以下領導職務或者相當于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務的公務員。
2.在省轄市級以下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冊的在編工作人員,并擔任鄉(xiāng)鎮(zhèn)、科級以下領導職務或相當于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務的工作人員(合同制工作人員除外)。
符合上述條件的中央和省級機關駐我省市級及以下單位(含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也可報名。
(二)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以堅定的政治姿態(tài)、過硬的政治本領,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品行端正,業(yè)績突出,受到群眾認可。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8月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民委員會、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市級以上事業(yè)單位除外)工作的經歷。軍隊退役干部在軍隊團級及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6.一般應在本級機構任職2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業(yè)績考核不低于基本勝任力級別。
除報考專門面向社會公開選拔的崗位外,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均須符合本級機關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如無規(guī)定,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7.具備公開選拔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8.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山西省選拔招聘的應聘人員,符合上述資格條件,在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可以報考選拔招聘專項崗位或其他崗位。
除另有規(guī)定外,報名資格或任職要求均計算至2023年8月,現(xiàn)職職務及職等以報名前所擔任的職務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拔: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依法被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反紀律、違法行為,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調查,尚未有結論的。
4.受過訓誡、組織處理或者受過黨政紀處分等,且影響期尚未屆滿或者已屆滿,影響其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任職時間未滿5年(含試用期)。
6.按有關規(guī)定,在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指定單位工作,未完成最低服役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調動規(guī)定的。
通過降低入職門檻等優(yōu)惠政策選拔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的市轄區(qū)內艱苦邊遠的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任職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任職不滿5年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拔。
7.尚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一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拔性職務,也不得報考有與其有婚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親屬婚姻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職務的用人單位的職務。
三、報名程序
1. 求職
具體報考人數(shù)及任職資格要求請參見《山西省2023年省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選拔崗位名單》(以下簡稱《崗位名單》),您可以通過以下網站進行查看:
山西組織網()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
應聘人員如需咨詢《崗位清單》中的相關事宜,可通過《崗位清單》上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招考部門聯(lián)系。
專業(yè)要求按照教育部發(fā)布的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對目錄外的專業(yè)(包括高校自行設置的研究生專業(yè)、專業(yè)研究生專業(yè)、出國留學專業(yè))由資格審查部門確定。
2. 注冊
1. 提交申請
報名采取應聘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9時至2023年9月1日18時,應聘人員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
ks/),如實填寫詳細信息并在線填報。報名時須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請使用報名系統(tǒng)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后再上傳,未經照片處理工具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內容須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一致。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并簽署誠信承諾書,所提交的報名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其中報名時填寫的專業(yè)須與報考人員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yè)證上所列專業(yè)一致)。偽造、變造相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
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須下載打印打印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2023年山西省級機關公開選拔公務員報考推薦表》(以下簡稱《報考推薦表》),不得做任何更改。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意見并蓋章后,將《報考推薦表》按干部管理權限報送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中選人選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意見并蓋章后,須經中選人選所在市委組織部審核,并在《報考推薦表》上蓋章,確認中選人選報名資格。推薦審核單位要認真履行推薦把關責任,充分考慮報考人員的政治素養(yǎng)、業(yè)務素養(yǎng)、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xiàn),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同意或推薦報考。 應聘人員須將《應聘推薦表》制作成清晰的電子文檔(JPG或JPEG格式),并于2023年8月28日10:00至2023年9月1日18:00期間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經審核,逾期不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須完成網上報名并上傳《應聘推薦表》后,方可提交《應聘推薦表》供審核。
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10: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示一次各崗位報名情況。
請申請者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按時完成網上申請、機構推薦等相關事宜。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9時至2023年9月3日18時,由各評選部門負責。
應聘人員提交申請后2日內可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或應聘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核或2023年9月1日18時前尚未進行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可修改報名信息或應聘其他崗位。2023年9月1日18時至2023年9月3日18時,應聘人員不得修改報名信息、上傳《應聘推薦表》或應聘其他崗位。
3. 網上支付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9月4日15:00前完成網上繳費,未按時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4. 更換工作崗位
本次選拔要求,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至少應為選拔計劃候選人數(shù)的3倍,若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3:1,則減少選拔計劃候選人數(shù),使報名人數(shù)達到3:1;若選拔計劃候選人數(shù)減少為1人,仍未達到3:1,則取消該職位的考試。
崗位取消的,申請人可以變更崗位,崗位變更時間為2023年9月6日9:00至15:00,申請人可登錄原報名網站變更崗位,變更資格審核時間為2023年9月6日9:00至18:00,變更資格審核結果可在2023年9月6日21:00前查詢。申請人所報崗位被取消,申請人未變更崗位或變更后的崗位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名費將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
復職完成后,若未達到最低考核比例,則按規(guī)定減少計劃。
5. 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須于2023年9月14日至9月17日期間,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及地點
考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
1. 筆試
筆試是對公務員素質和能力的測試,主要考核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書面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重點考核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時間:2023年9月17日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為太原市,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相同)參加考試。無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及最低及格分數(shù)線可于2023年9月底前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及面試
1.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選
各選拔部門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及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按計劃選拔崗位數(shù)的3倍比例依次從高到低進行篩選,若最后一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則同時進入資格審查,若比例不足3:1,則按實際錄取人數(shù)進行。資格審查公告將在各選拔部門網站或相關網站上發(fā)布。
2.資格審查
面試前,各選拔部門負責對進入面試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
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應聘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者《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學歷證明、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任職資格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明材料。
如材料(證件)不齊全或提供的文件(證件)不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要求,主要信息不真實,經確認不符合報考資格要求的,負責資格審查的選拔部門可以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開始前,已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如確認不參加資格審查,則按照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選。資格審查開始后,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不再進行替換。
3. 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結構化小組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
若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計劃選拔人數(shù),未形成競爭,則考生的面試成績須在70分以上。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考試成績最低及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各選拔部門在綜合考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選拔崗位數(shù)的1.5倍(四舍五入)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綜合考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有兩人以上時,以筆試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由面試組織部門進行補充面試,并根據補充面試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5. 體格檢查和調查
體檢由選拔部門組織實施,體檢須在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關于修改和(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報考有特殊身體條件要求的崗位人員,還應當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專項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
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導致體檢結果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選拔資格。
考察工作由各選拔部門負責。各選拔部門應派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品德、能力、勤勉、業(yè)績、廉潔、崗位匹配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決心、政治責任、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執(zhí)行、崗位履職、工作實績、群眾認可度等情況,嚴把政治、品行、能力、作風、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當、廉潔狀況不佳的人員進入省級機關任職??疾旖M要嚴格審查干部人事檔案,按照公務員法核查公務員或管理人員登記表及其他需要核查的情況(如違紀違規(guī)、社會信用記錄等),并根據事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檢查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配合檢查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檢查對象的實際情況。
體檢、考核及后續(xù)階段的空缺將不再補錄。
六、公示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各選拔部門根據考察結果和崗位要求確定擬任人選,并在選拔報名網站和候選人原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被舉報問題嚴重、經查實有實質證據的,取消公開選拔資格。對沒有問題或者所舉報問題不影響其任用的,選拔部門應當在公示期滿后15日內將人選名單報省委組織部批準,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履行試用期手續(xù)。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人選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福利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選拔部門應當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通過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任手續(xù)??己瞬缓细竦模祷卦瓎挝还ぷ?。
考生自愿放棄選拔資格的,須在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考試結束后放棄選拔資格的,選拔部門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省級公務員部門并備案。
報考人員應當誠信報名。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的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要求的,選拔機構可以取消其報名或者選拔資格;報考人員報名時符合資格要求,但報名后因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變動,在本級機構工作未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晉升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其選拔工作終止。
考試政策咨詢電話:-4018525
選拔任用考試政策咨詢電話:-4019055
考試技術咨詢電話:-7337577
咨詢時間:2023年8月28日至9月6日工作時間
附錄:
1.山西省2023年省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選拔崗位名單
2.山西省2023年省級政府公開選拔公務員報名辦法
山西省公務員局
2023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