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的入境許可之一。主要是鼓勵外國企業(yè)在美國做生意和投資。以下是整理的美國L1移民簽證的條件和優(yōu)勢,歡迎閱讀!
【篇一】美國L1移民簽證的條件和優(yōu)勢
L1簽證適合于中國各類企業(yè)到美國經商(跨國公司),需派遣或調動企業(yè)的經歷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到美國工作的情況。中國企業(yè)需在美國設立分支機構,被派遣到美國的工作人員可以用L-1A和L-1B兩種簽證,前者簽發(fā)給赴美國分支機構經理或主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七年;后者簽發(fā)給其專業(yè)人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親屬,法律允許這類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隨行。L1持有人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工作,子女享受美國免費教育福利。
L1A跨國公司經理簽證是近年來接受最多的簽證之一,申請人的主要條件是必須是中國企業(yè)的領導人或相當于經理級的行政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門的經理,如財務部經理、業(yè)務部經理等等)。只要這些人員在申請L-1簽證之時,已在中國公司內部擔任以上職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開始在美國做生意,即可開始辦理L-1的申請。L1A簽證在申請時為非移民簽證,但是,按照美國移民發(fā)有關條文的規(guī)定,L1簽證的持有人以及家屬,在一定的期限內可以轉換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在領事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簽證官不得以申請人具有移民傾向而拒絕簽證,因為L-1類別的簽證在移民法中給予申請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請人是接受中國總公司或母公司的調遣,前往美國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國沒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總公司或母公司需要從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開始。在美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兩種公司人員均可依法向美國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身份,即人們通常所講的“綠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額的限制。當申請人的申請獲得批準后,其隨行家屬亦可同時獲得綠卡。
一、L1簽證的申請條件
1、必須在國內有公司,公司必須是正常運行的,一般注冊時間不低于兩年、沒有行業(yè)的限制;
2、申請人在中國公司任職一年以上、必須是公司管理層的員工;
3、以中國公司的名義到美國注冊分公司,派遣公司員工到分公司管理業(yè)務。
二、L-1簽證的優(yōu)勢
1、L-1簽證不受雙邊貿易和投資條約的制約。
2、L-1簽證對美國子公司的規(guī)模大小沒有限制。
3、美國子公司無須與海外母公司從事完全相同的業(yè)務。
4、持有美國L1簽證者,在美國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優(yōu)先勞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國勞工部的層層審批即可直接申請綠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額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
5、美國L1簽證無需等待配額和排期,申請和批準時間短。
6、在美國設立分公司,中國總公司通常可以派2-3人過去。
7、國內母公司派遣人員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過申請L-2簽證赴美。
8、無學歷語言要求。
【篇二】美國EB1C移民的申請條件和要求
跨國公司的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屬于職業(yè)移民第一優(yōu)先。雖然需要美國雇主支持,但不需要申請勞工卡,而且?guī)缀鯖]有綠卡排期的問題,對那些符合條件的人士EB-1C不失為一種得到綠卡的捷徑。
一、美國EB1C申請條件
1.必須在美國和海外有兩個公司,相互為母公司和子公司關系。
2.申請人必須在過去三年內在美國境外為海外母公司工作過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尋求為海外公司的美國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繼續(xù)工作。申請人在境外和美國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的職位必須是經理或高級主管(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相應的職務)。
3.申請人要求移民美國是為了經營管理美國的公司而調派來美,由美國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向移民局提出申請,而美國的公司必須實際運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國的公司均需正常運作,并雇有合理的員工。
二、美國EB1C移民對經理申請的要求
1.對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導作用;
2.負責建立公司的目標和政策;
3.在公司決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導權;
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層級的監(jiān)督,比如董事會,股東,或是較高層級的主管等。
三、美國EB1C移民對高級主管申請的要求
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個部門,或負責公司的一項主要功能;
2.管理和控制其他專業(yè)人員,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負責公司里一個主要的功能或部門;
3.如果管理其他員工,申請人必須有人事權,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議升遷等權利。如果沒有直接管理其他員工,則需對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導權;
4.對公司日常運作具有指導權。
四、申請流程
1.在美國成立公司或購買在美企業(yè)作為分公司;
2.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簽證(L-1簽證)將公司的管理人員派往美國分公司;
3.進入美國1年后,公司運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員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請;
4.準備相關材料,遞交EB-1C移民申請;
5.以L-1簽證身份在美國工作期間,L-1申請人及家屬均可以在美國居住和工作學習;
6.在提出EB-1C為基礎的移民申請等候期間,L-1申請人及家屬如因商務或其它事情需離境,可向移民局辦理“預準入境證”,1年之內多次進出美國,同時保持在美國直接取得綠卡的資格。
【篇三】美國移民的社會福利
美國社會福利需要視您的移民身分、在美國居住的時間長短、以及收入而定,您或您的家人也許有資格得到其他的聯(lián)邦福利。
美國社會福利的內容包括養(yǎng)老金、傷殘福利金、聯(lián)邦保健、糧食券等多種形式,發(fā)放針對的人群大部分為老年人或傷殘者。
美國福利制度還包括聯(lián)邦保健和糧食券,聯(lián)邦保健是為了幫助65歲以上老人及65歲以下的傷殘者支付的昂貴的醫(yī)藥費,分為醫(yī)院保險和醫(yī)療保險,醫(yī)療保險費的三分之一是由聯(lián)邦政府從稅收中撥付,其余為申請人自己按月繳納的保險金。糧食券是為解決貧民吃飯問題的,申領者要親自到辦事處出示收入證和存折,申請批準后,10日內可收到兌換糧食券的卡片。
美國社會福利金支票主要有兩個形式,一是退休養(yǎng)老金支票,另一是殘廢金支票,這兩種福利金設置的目的主要是回饋和幫助社會弱勢群體,保證美國公民的基本生活質量。
如果因為身體或精神上的原因成為殘疾人士,而至少一年之內不能工作,甚至于死亡,那你本人或你的孩子(低收入或無生存能力)都可以申請福利金。此種福利稱為社安補貼救濟金,可參閱政府刊物第05-11000號。此種福利金要盡早申請,因為從申請到領取耗時甚久。如果你領取社安福利金,并且收入超過25,000美元一年,或夫婦兩人的收入超過32,000美元,你必須繳交聯(lián)邦所得稅。
醫(yī)療援助款也從每人工資中扣除,用于65歲以上老人的醫(yī)療保險。某些65歲以下的人也可以符合資格得到聯(lián)邦醫(yī)療保險,其中包括殘障者。這個計劃協(xié)助支付醫(yī)療保健的費用,但不包括所有的醫(yī)療費用或者多數的長期護理費用。
聯(lián)邦醫(yī)療保險醫(yī)療補助Medicaid是不同的,醫(yī)療補助是針對低收入與無經濟來源者的一種幫助,此種補助是由社會福利等機關來處理。有些人有資格領取兩種福利,有些人只有資格領取其中之一。
通常,您一生當中至少一定要在美國工作滿十年(或40個季度)才能得到這些Medicare的福利。
申請聯(lián)邦醫(yī)療保險的兩個部分:
1、醫(yī)院保險(A部分)負責支付住院病人醫(yī)院的,或專業(yè)護理療養(yǎng)院(結束住院之后)的,某些家居醫(yī)護照料以及末期病人照護所的費用。
2、醫(yī)療保險(B部分)負責支付醫(yī)生服務以及不屬于醫(yī)院保險承保范圍的其它許多醫(yī)療服務及用品。一般六十五歲以上,都可享用A部分的醫(yī)療保險,B部分保險是要另外交錢的。只要能領取A部分保險的人便可申請B部分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