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場
公開選拔的職位為一級偵查員及以下職位,公開選拔的職位分為公務員和選拔學生兩個類別。
公開招聘崗位包括副主任職務、一至四級研究員職稱。
二、適用范圍及條件
1. 開放選擇
1.適用范圍:
(一)省級及以下機關在冊在職在編公務員。
(二)依照公務員法規(guī)定登記備案,在省級及以下依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領工資、任職的工作人員。
符合條件的中央國家機關地方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也可報名。
2. 應聘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過硬的政治本領,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品行端正,業(yè)績突出,受到群眾認可。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本次公開選拔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市(地、州、盟)、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民委員會、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除外)工作的經(jīng)歷。軍隊退役干部在軍隊團級及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軍隊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jīng)歷,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在中央直屬市(縣)政府機關工作的經(jīng)歷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4)除應聘專門錄用人員外,應聘人員須具有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工作經(jīng)驗。
(5)近三年年度考核無基本能力以下成績。
(6)具備所招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jīng)歷。報考一級研究員及以下崗位者,須現(xiàn)任同一級別職務。
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外,報考一、二級調研員崗位,年齡須在43歲以下(1979年11月后出生);報考三、四級調研員崗位,年齡須在40歲以下(1982年11月后出生);報考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崗位,年齡須在35歲以下(1987年11月后出生);其中,報考現(xiàn)擔任鄉(xiāng)鎮(zhèn)、縣級副級領導職務和三、四級主任科員的特招崗位,年齡須在32歲以下(1990年11月后出生);報考一、二級主任科員,年齡須在29歲以下(1993年11月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年限、服務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23年11月,現(xiàn)職職務、職級以報名前所擔任的職務為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拔:
(一)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二)依法被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三)涉嫌違反紀律、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調查,尚未有結論的。
(四)受到警告、組織處分、黨紀、行政處分等處罰,且影響期限尚未屆滿,或者已屆滿并影響其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任職時間未滿5年(含試用期)。
(六)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邊遠艱苦地區(qū)或者指定單位工作時間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調動規(guī)定的。
通過降低入職門檻等優(yōu)惠政策選拔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的市(地、州、盟)轄區(qū)內艱苦邊遠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任職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任職不滿5年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拔。
(七)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一年的。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時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拔職務,也不得報考有與其有婚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親屬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職務的用人單位的職務。
2. 開放選擇
1.適用范圍:
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依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履行公職的人員。
2.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公務員調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以下工作經(jīng)歷和資格:
中央企業(yè)總部各部門現(xiàn)任負責人或企業(yè)總部及下屬單位相當職務的人員;?。ㄗ灾螀^(qū)、直轄市)企業(yè)現(xiàn)任部(局)或直屬單位負責人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市(地、自治區(qū)、地級市、盟)企業(yè)現(xiàn)任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在中央企業(yè)地方下屬單位工作的,按?。ㄗ灾螀^(qū)、直轄市)或市(地、自治區(qū)、盟)企業(yè)相當職務人員處理;曾在上述國有企業(yè)工作并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擔任事業(yè)單位管理職務的工作人員須具有五級或六級管理職務;報考一級或二級研究員職務的,須具有五級管理職務;擔任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工作人員,須具有在中央直屬事業(yè)單位和?。ㄗ灾螀^(qū)、直轄市)、部門、市(地、州、盟)直屬事業(yè)單位擔任副高級以上職務工作2年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經(jīng)歷。
(2)具有所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驗。
(3)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外,報考一級、二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須在43歲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報考副主任、三級、四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須在40歲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晉升公開選拔職位、級別所要求的最低工作經(jīng)歷。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年限、服務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23年11月,現(xiàn)職職位以申請前所擔任的職位為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拔:
(一)因犯罪受到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依法被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五)涉嫌違反紀律、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調查,尚未有結論的。
(六)受到警告、組織處分、黨紀、行政處分等處罰,且影響期限尚未屆滿,或者已屆滿并影響其使用的。
(七)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八)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一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入職時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任職位,也不得報考有與其有婚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親屬的人員擔任領導職務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1. 求職
各部門公開選拔公開招聘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等詳情,請參見《2024年中央政府公開選拔公務員崗位清單》和《2024年中央政府公開選拔公務員崗位清單》(以下統(tǒng)稱《崗位清單》)?!秿徫磺鍐巍房赏ㄟ^2024年中央政府公開選拔公開招聘公務員專題網(wǎng)站(以下稱《選拔招聘專題網(wǎng)站》)查閱。應聘人員如需查閱《崗位清單》中相關事項,可根據(jù)《崗位清單》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部門聯(lián)系。
2. 注冊
所采取的方式為報名者個人意愿與組織建議相結合,時間為2023年10月29日8時至11月7日18時。
注冊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應登錄選拔任用網(wǎng)站,在線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填寫詳細信息。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核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的依據(jù),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2、申請人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
3.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后,應聘人員應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24年中央機關公開選拔公務員報考推薦表》或《2024年中央機關公開選拔公務員報考推薦表》(以下簡稱《報考推薦表》),不得做任何修改。如需修改《報考推薦表》相關內容,必須通過求職申請系統(tǒng)進行,并須重新下載打印。
4.申請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應聘推薦表》報送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加蓋章。
5、應聘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應聘推薦表》制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照,電子文檔需處理成jpg格式,大小需控制在200K以內),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上傳后需提交崗位,如變更應聘崗位或取消崗位、應聘新崗位,需重新下載打印《應聘推薦表》,審核、蓋章后,重新上傳。
專門選拔人選的崗位,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組織推薦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公務員選拔崗位或調動崗位,必須如實報考,弄虛作假者,取消選拔或調動資格。
本次公開選拔、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各院系收到應聘人員上傳的《應聘推薦表》后,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資格審查結果。應聘人員報名后2個工作日內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資格審查結果。除專門針對中選人員的選拔崗位外,應聘人員僅在線填寫《應聘推薦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應聘推薦表》并提交崗位的,院系不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可以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審查結果為“退回補充材料”的應聘人員,應按報考部門要求補充相關信息,重新選擇原崗位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公開任用的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要求的,用人單位可以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應聘人員報名時符合資格要求,但報名后因工作單位、職務變動等原因,在本級機關工作未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晉升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其選拔任用程序終止,不再作為選拔任用人選。
4. 打印準考證
2023年11月21日8時至2023年11月25日9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可登錄選拔預約專用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審查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考核運用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指導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合計為綜合成績,各占50%,滿分為100分。各崗位合格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試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5:1。
1. 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由國家公務員局組織實施。公開選拔職位和公開選拔一至四級研究員職位考試內容為案例分析和政策論文(A類),公開選拔一級及以下科長職位考試內容為案例分析(B類)。兩個職位滿分均為100分。
2.時間地點。筆試將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舉行??荚嚨攸c在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qū)首府城市,具體考場以準考證為準??忌殧y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3.查詢成績。筆試結束后,國家公務員局將研究確定及格分數(shù)線。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1月起登錄選拔任用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
2. 面試
1.面試公告。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1月登陸選調網(wǎng)查看筆試及格分數(shù)線及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及格人數(shù)與選調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將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崗位及調整相關事項將通過選調網(wǎng)向社會公布。調整后,應聘人員可登陸各部門網(wǎng)站及選調網(wǎng)查看各部門面試公告。
2.資格審查。面試前,各院系將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報考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替換合格人員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由各部門進行,重點突出崗位要求及特點。滿分為100分。
各部門可根據(jù)需要開展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內容詳見崗位表,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面試結束后,各部門將在選拔任用專門網(wǎng)站上公布面試結果,應聘人員可登錄網(wǎng)站查閱。
5. 體格檢查和調查
面試結束后,各部門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面試人數(shù)與選調人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達到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本面試題庫面試所有應聘人員的平均分或用人部門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及格分數(shù)線,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由各部門根據(jù)崗位目錄公布的體檢要求組織進行。
考試實行名額制,考試科目與應選拔、任職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2:1。選拔崗位人數(shù)在2人以上的,名額比例可以適當降低,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門要派出2人以上巡視組,對巡視對象的德才勤績、廉潔素養(yǎng)和人崗適任程度進行全面檢查,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堅定、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關注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執(zhí)行、崗位履職、工作實績、群眾認可度等,嚴把政治、品行、能力、作風、廉潔關,堅決防止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當、廉潔素養(yǎng)不達標的人員進入中央機關。巡視對象所在機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巡視組工作,客觀如實反映巡視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備案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各部門應根據(jù)崗位需求和考察結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崗位適任原則,集體討論確定本崗位最佳人選,不得單憑分數(shù)確定。擬任人員應在部門網(wǎng)站、選調網(wǎng)和擬任人員原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或者所舉報問題不影響任用,有關部門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任手續(xù);如舉報問題嚴重、證據(jù)確鑿,取消其選拔或調任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告其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申請人自愿放棄選拔或調任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事后放棄資格的,記入信用檔案。
各部門可為公開選拔人選設置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具體設置將在面試公告中說明。試用期內,人選在原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福利待遇等保持不變。試用期滿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職任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單位,并將有關情況報告中央公務員部門。沒有試用期的,經(jīng)報中央公務員部門備案后,可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職任用手續(xù)。
對公開選拔晉升領導職務的人員和擬公開選拔任用的人員,試用期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和《公務員調職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開選拔申報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的,可以按照原職務、職級,按照本機關同等資格條件聘任;公開選拔、公開調入職的副司級以上、四級調研員及以上職位的,按照所報考的職位聘任。
政策咨詢電話:(010)84209211、84209271
(時間:2023.10.29-11.7,每天8:30-17:30)
技術咨詢電話:(010)84209235、84209236
(時間:2023.10.29-11.7,每天8:30-17:30)
考試咨詢電話:(010)87901806
(時間:2023年11月13日-11月25日,工作日8:30-17:00)
門票印刷技術咨詢熱線:(010)87901906
(時間:2023.11.21-11.25,每天8:00-18:00)
國家公務員局
2023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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