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人才支持服務和“住房公積金”,根據(jù)目前教師公寓資源利用情況,學校住房管委會辦公室決定即日起對部分教師公寓入住標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各類教師公寓住宿標準(2023年版)
公寓類型
特定公寓
符合資格的客人
A類公寓
紫金文苑港灣花園
高層次人才請聯(lián)系我們
B型公寓
部分三房公寓、2棟偉學大廈、部分海港家園
高級教授、四級職員、“百人計劃”一類研究員、專兼職教授/研究員(每年在校工作9個月以上)
C類公寓
秋實村紫金西園嘉璐景園紫金文園部分威學2號樓兩居室
副教授、處級、第二類“百人計劃”研究員、五、六層次人員、特聘研究員、專兼職副教授/副研究員/專家(每年在校工作9個月以上)
D類公寓
部分秋實村兩居室、秋實村一居室、偉學1號樓、之江校區(qū)公寓
中級教師系列、特聘副研究員、現(xiàn)場學科博士后、現(xiàn)任黨政管理職務
E類公寓
玉泉校區(qū)、西溪校區(qū)、華家池校內單間公寓及各校區(qū)周邊的住宅區(qū)、散居公寓(含各類公寓類型)
商科相關教職員工
F 類公寓
皇姑山路公寓
本學科博士后
G型公寓
秋實村59號和秋實雅居
短期兼職教師等
H類公寓
簡易公寓
商科相關教職員工
注:1、AE公寓可以申請低檔公寓,不能申請高檔公寓。
2.全職科研人員按其專業(yè)技術職務級別入住相應類型的公寓。
支持熱線:,.
特此告知,請相互轉發(fā)。
浙江大學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2023 年 1 月 12 日